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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临危不惧,智解危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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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万勋站在会场门口,手放在帆布包上。

这个包很旧了,是军绿色的,带子磨得发白,边角也起了毛。它挂在吴万勋身边,看起来很重。包里有一叠稿纸,被水打湿了,贴在布上,留下一片深色的印子,纸边都卷了起来。他没动,也没回头,就盯着那扇半开的门。

门缝里有光透出来,照在地上,亮得刺眼。

他从小到大见过的光都不一样。以前是灶膛里的火,是油灯的昏黄,是夏夜田埂上的萤火虫。那些光很暖,很低,靠近地面。这里的光是从天花板直射下来的,白白的,照得清清楚楚,也把他脚上的旧布鞋照得很明显。

他蹲下来,把包放在地上,动作很慢。拉链有点卡,他用手指一点点拉开。布料发出“嘶啦”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特别清楚。他伸手进去,摸到了文件袋——硬壳泡软了,边角翘起来,像一只飞不动的纸鸟。

他拿出来,翻开第一页。

字全糊了。

《泥土里的文学》四个字变成一团黑影,笔画混在一起,看不清。第二页更糟,原本写的三页内容只剩几道模糊的线和墨点。第三页、第四页……他一张张翻,越翻越慢,最后合上袋子,塞回包底。

他的手有点抖。

不是冷,也不是怕,是一种说不出的空,像走路时突然踩空了一样。他记得自己抄稿的那个晚上,坐在门槛上,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记得在村口小卖部借灯光重写最后一段时,蚊子咬了脖子三个包。七天,白天干活,晚上写,凌晨背,每个字都像从心里挤出来的。

现在,全没了。

纸上那些字没了。

但他知道,他还记得。

他闭上眼,脑子里过那些话。

不是看稿时的样子,是每天念出来的声音。他记得怎么写父亲割麦时弯腰的样子,稻穗擦过小腿的感觉;记得母亲冬天补衣服,针穿过厚布的声音;记得李婶写信时,油灯把她的影子投在墙上,很大。

他也记得阿秀退学那天。雨下得很大,她穿着蓝布衫,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老师说她不能再来了,她没哭,也没说话,就站着,像一根快倒的草。后来她去镇上裁缝铺打工,一年回来一次。每次都不走大路,绕到后山的小路,偷偷看一眼小学的屋顶,然后离开。

还有老张家的老人咳血的事。那是冬天,风很冷。老人躺在炕上,脸色蜡黄,儿子在外打工三年没回来,女儿嫁到外县,电话打不通。村里大夫说:“拖不了多久了。”老人点点头,没流泪。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他坐在门槛上抽烟,手里捏着一张全家福照片,边角都被汗浸烂了。他咳了一口血,喷在照片上,用袖子擦掉,又看了很久,才放进枕头底下。

还有村里的田地荒了。

十年前还能收两季稻,现在年轻人都走了,只剩老人守着几亩地。春天插秧的人少了,夏天除草的声音也没了。野草长满田埂。去年暴雨冲垮堤坝,没人修。秋天只打了半袋谷子。今年连种子都没人撒。

这些事他亲眼见过,亲耳听过,一笔一笔记下来。

纸可以坏,稿可以湿,但他记得的事还在。

他睁开眼,转头看身边的父亲。

吴建国一直站在这儿,没说话。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扣子扣到最上面,脚上是旧布鞋,鞋尖沾着灰。他手里拎着一个布包,里面装着干粮和热水壶,是早上出门前准备的。他脸色沉,眉头皱着,但眼神很稳。

他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三十里。种地、养猪、挑粪,手掌上的茧很厚。他看不懂报纸,分不清“散文”和“小说”,也不知道儿子写的东西能不能换钱。但他知道一件事:儿子在做一件重要的事。

所以他来了。

从村子走到镇上,坐两个钟头班车,再转公交,走二十分钟路,一路跟在儿子身后,一句话不说。

“爸。”吴万勋低声说,“稿子湿了。”

吴建国嗯了一声。

声音很轻。

“但我能讲。”他说完,喉咙有点干,咽了口唾沫。

他知道这句话有多重要。这不是安慰,是他唯一能做的事。如果连这个都没了,他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吴建国没问能不能讲好,也没说要不要回去重抄。

他就看着儿子,从脸看到肩膀,又回到脸上。然后抬起手,重重拍在吴万勋肩上。那一掌很用力,带着干活人的劲,震得他身子晃了一下。

他没躲。

他知道这一掌的意思。小时候第一次插秧,腰酸得直不起来,趴在地上喘气。父亲也是这样拍他一下,不说一句话,他就站起来了。后来投稿被退,他坐在门槛上发呆,父亲路过,照样一巴掌拍过来,饭桌上多夹了一筷子菜。这些年,父亲不懂他写的字,可每次他要出门,父亲都送他到村口,站那儿不动,直到看不见人。

这次也一样。

吴万勋挺直背。胸口有股气慢慢升上来,不是火,也不是恨,是一种踏实的感觉,压住了刚才的慌。他把帆布包背好,带子磨毛的地方扎着手心,他没管,只把包抱在胸前,像护着还没碎的东西。

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有人端着托盘走过。他没抬头。他知道不会再有人泼水了。就算有,他也接得住。

他低头看手表——三点十七分。

这个时间,母亲应该睡了。父亲或许还在院子里抽旱烟,烟头一明一灭。老黄狗趴在门槛边,耳朵偶尔抖一下。屋檐下的风铃响了一声,是今晚的第一阵风。

他抬起头,望向会场大门。

里面灯光很亮,投影幕布挂着,麦克风立在讲台中间。座位坐满了人,有人翻资料,有人小声说话。主持人低头看手卡,嘴唇动着,像是在核对下一个名字。

他的名字,还没念。

他把手伸进帆布包,摸到文件袋一角。湿的,黏糊糊的。他把它往里推了推,不再碰。

他往前走两步,停住。

会场里有人往这边看。他退回墙边。

他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不是念稿,是说出来。用自己的话,用自己的声音,讲他见过的人和事。不怕说错词,不怕方言重,不怕别人听不懂。他不是来念文章的,是来讲话的。

他想起赵二狗刚才那个笑。

那人穿西装,袖口露出一块银色手表,头发梳得油亮,皮鞋很干净。他端着咖啡站在服务台旁,看见吴万勋进来时,嘴角一扬,眼里有讥笑。那种看到别人倒霉才有的表情。他知道吴万勋不会闹,也不会找保安——他了解他。他知道在这种地方,吵起来的是疯子,沉默的才是正常人。

所以他敢来。

十分钟前,他们在洗手间外的拐角碰见。赵二狗假装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手里的矿泉水瓶倾斜,水流出来,正好泼在吴万勋的包上。水不多,但够渗进去。他笑着说:“哎哟对不起啊,手滑了。”语气轻松,眼里却没有歉意。

吴万勋当时没说话,只看着包上的水渍慢慢扩大。

他知道是故意的。

赵二狗是他同乡,早几年考出去,在城里文化局下属协会工作。这次征文比赛,他是评审组的联络员,没投票权,但能影响流程。他知道吴万勋这篇稿子写得好,评委私下都在夸,说“有生活,有力量”。他嫉妒。因为他自己的文章全是网上拼凑的漂亮话,没内容。

所以他动手了。

吴万勋攥紧帆布包带子。

带子早就磨毛了,边角有线头。他一根根扯断那些线,动作很慢。扯完,松开手,带子更破了。

他再次往前走。

这次没停。

穿过走廊,绕过服务台,走到会场门口。两个工作人员低头看名单。他掏出代表证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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