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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荣耀邀约,梦想新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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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邮递员就来了。

吴万勋正在院门口刷牙。他嘴里含着水,听见信箱“哐”一声响。他吐掉水,走过去打开信箱,里面有一个厚信封。信封上印着“省城文学艺术出版社”,还有一个钢印,写着“新时代乡土文学创作研讨会组委会”。

他愣了一下,用指甲慢慢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硬纸,上面写着:邀请他去省城开会,作为代表发言,主题是“土地与书写:农民作家的创作实践”。会期两天,吃住和路费都由主办方出。

他站在院子里读了两遍。声音很低,每个字都念得很清楚。看到“代表发言”时,喉咙突然发紧。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指甲缝里有黑泥,指节粗大,掌心有茧,虎口有一道旧疤。这双手干过农活,修过机器,但从没在台上讲过话。

他把信折好,放进裤兜。阳光照进院子,老槐树的影子落在地上。

屋里传来炒菜声。父亲吴建国在煎鸡蛋。锅铲碰着锅底,油星噼啪响。他已经六十七岁,背有点驼,但动作利索。

弟弟吴万强早就出门了。他在镇上开了家超市,今早去县城进货,顺便买了化肥。他走时带走了账本,说晚上回来对账。

妹妹吴万娇在后院织毛衣。她踩着老式织机,“咔嗒咔嗒”地响。她正在织一条红蓝相间的围巾,准备冬天给父亲用。一只猫趴在门槛上看她,尾巴轻轻摆。

吴万勋走进厨房,站在灶台边。火光照着他半边脸。

“爸。”他说。

“嗯?”父亲抬头。

“我……被邀请去省里开会了,要上台讲话。”

锅铲停了一下。

油还在响。父亲直起腰,擦了擦汗,盯着他看了两秒,忽然笑了:“真去?”

“真的。”

“那得穿体面点!”父亲转身进屋,掀开柜子上的布帘,拖出一个樟木箱。他掏出钥匙打开锁,翻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中山装,灰蓝色,领口别着一枚旧党员徽章。

他又拿出一双黑布鞋,用毛巾擦干净:“你娘临走前给你爹做的,一直没穿。这回,轮到你了。”

吴万勋没说话,只觉得鼻子发酸。

父亲抱着衣服到院子里,架起熨斗。他等水烧开,试了温度,开始一寸一寸地熨。动作很慢,但很稳。

这时吴万强回来了,肩上搭着毛巾,手里拿着账本。“哥,库存查了,下礼拜要补货——”他话没说完,看见父亲在熨衣服,又看看哥哥的脸色,问:“咋了?出啥事了?”

吴万勋掏出信递给他。

吴万强接过信,一行行看完,眉头皱起来:“你要上台讲话?”

“嗯。”

“讲多久?”

“十分钟。”

吴万强把信拍桌上:“十分钟怕啥!你写书二十年了,讲个话还能卡壳?”他一拍胸脯,“钱你别愁,我账上有三万,够你住好宾馆来回飞!车票我这就订!”

说完就要走。

“强子。”吴万勋叫住他。

“咋?”

“我不想去太贵的地方。”

“那也得住干净宾馆!”吴万强摆手,“咱家现在不是以前了,丢不起那人!”

他掏出手机,蹲在门槛上划屏幕:“动车二等座,五小时到省城,明早八点发车……行,我明天就去买票。”

吴万勋没再拦他。

这时吴万娇提着一篮毛线进来,辫子松了一截,脸上出汗。“哥,我刚编了个新花样,你看像不像麦穗?”她举起毛线。

吴万勋接过看了看,点头。

“哎,你脸色怎么这么白?”她问,“好事还是坏事?”

“好事。”他说,“我要去省里开会,讲我的书。”

吴万娇眼睛一下子亮了:“真的?那你得讲讲咱‘万织坊’!就说这手艺是咱村传下来的,现在还能挣钱,多光荣!”她笑着把毛线塞进篮子,“我回头给你绣个书签带上!”

说完跑回后院,织机又“咔嗒咔嗒”响起来。

屋里只剩吴万勋一个人。

父亲在熨衣服,弟弟在算行程,妹妹在织布。他们都为他高兴,没人怀疑。

可他心里越来越沉。

他走到门槛坐下,掏出那张信,捏在手里。风吹过来,纸角微微翘起。他盯着“发言代表”四个字,看了很久。

十年前,他在废品站看到一本杂志,登着他写的小说《秋收》,作者却是别人。他站在垃圾堆旁,攥着那页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写的,写的是母亲病重那年,一家人靠卖红薯凑药费的事。可发表时,作者栏写着“李文轩”。

他去县文化馆问,工作人员眼皮都没抬:“人家正规渠道投的稿,我们只认手续。”

他站在台阶上,望着天,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五年前,他抱着《麦收时节》的手稿去寄信,路上摔了一跤,膝盖破了,血渗进稿纸。他坐在路边,一页页擦干净,重新装订。那时候他只想让书出来,哪怕没人看。

现在书出来了,别人叫他“作家”,让他上台讲话。

可他怕了。

他低声说:“写书是一回事,站上去讲……我能说啥?”

他想起村里人看他的眼神。有人夸他,有人骂他“写破纸的”。现在他们都改口了,叫他“吴老师”。

可他怕自己讲不好。

怕站上去结巴,忘词,被人看出他只是个种地的,没上过大学,不懂那些文绉绉的话。

怕讲完没人鼓掌。

更怕——要是讲砸了,是不是给村里丢脸?

月亮升起来了,挂在老槐树梢上。

吴万勋还坐在门槛上,信被捏出了褶。屋里灯亮着,父亲在缝袜子,针线穿过布底,发出“嗤啦”声。吴万强在算账,铅笔沙沙响。吴万娇织完最后一段,关灯睡觉,哼着歌进了屋。

安静了。

他抬头看天,星星不多,风有点凉。

他知道,这一趟必须去。不去,对不起这些年熬的夜,流的汗,受的冷眼。可去了,就得面对很多人,讲出点东西来。

他不能只说“这是我写的”,也不能只说“我很感激”。

他得说清楚——为什么写,写给谁,想让人知道什么。

可话要怎么说?

他闭上眼,脑子里全是熟悉的脸:李婶送来的青菜,王老师借的书,父亲夜里放在桌边的热汤。

这些能讲吗?

会不会太土?

会不会被人笑?

他睁开眼,看着外面的黑地。村道空荡,远处狗叫了一声,又没了。

老槐树后,有个人影站着。

是赵二狗。

他不知站了多久,手里捏着半截烟,没点着。他盯着吴家的灯光,听见吴万强大声说:“给我哥订火车票!住最好的宾馆!”又听见吴万娇笑着说:“哥要成大人物了!”

他牙齿咬得咯咯响。

拳头攥得发白,指甲掐进掌心。

一个写破纸的,种地的穷小子,连高中都没毕业,现在要去省城开会,还要上台讲话?

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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