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字证(1/2)
第256章:字证
大理寺的调阅函发到西河县的第五天,顾临渊把自己关在吏舍里整理了三天的旧档。
他把档案柜里所有他代笔过的案卷全部抽出来,按年份编号重新排列,每一本都翻开看过。
有些是苏糖糖画的歪歪扭扭的判词,条描的错别字,旁边是他用朱笔改过来的版本;还有几本是阿福和小虫在苏糖糖被府城关押期间临时充当书办时记的,字迹潦草如符咒,被他用注脚把遗漏的信息一行一行重新核对过。
他坐在书桌前,把这些卷宗分成好几摞——红色麻绳捆的是需要呈送大理寺的正本,蓝色麻绳捆的是留在县衙存档的副本,白色麻绳捆的是还没来得及誊抄完的初稿。
苏糖糖从食堂端了碗热豆浆推门进来时,他正把一份三年前的验尸格目从旧箱子里取出来。
纸已经泛黄发脆,边角被虫蛀了几个洞,但字迹还清晰。
验尸格目的落款处,盖的是刑部验尸房的印,旁边还有一行极小的字——“检验人:刑部郎中顾临渊”。
“这是你以前在刑部验过的尸?”
“这是那桩连环杀人案里其中一个受害者的验尸格目。当时刑部人手不够,我兼了仵作,验过几具。这份格目后来被大理寺主簿从卷宗里抽走了,说格式不合规范,不能作为证据。柳明远这次从封存柜里把它找回来了。”
苏糖糖低头看着那张发黄的纸。验尸格目的格式其实很规整,每一项都填得清清楚楚——伤情、凶器、致死原因、死亡时辰。只是在最后一栏“备注”里,他多写了一行字:“死者左手握拳,拳心内侧有蜡泪。此人死前曾握着一支正在燃烧的蜡烛。”
正是这支蜡烛后来被他画进了作案图,也正是这支蜡烛的位置将凶手的行踪与灯油发放册上的编号连了起来。
“大理寺主簿说格式不合规范,其实不是格式的问题。是这一行字不该写——死者握着一支蜡烛,就说明凶手不是在远处动手的,是在蜡烛摊旁边动手的。这个人亲眼看见了凶手。”他把验尸格目翻过来,背面还有另一份格目,受害者正是那个在刑部后巷卖灯芯草蜡烛的小孩。死因写的是落水溺亡,但他当时就觉得不对——这孩子每晚在刑部后巷摆摊,从不走近河边。格目上写着溺毙,备注一栏却被他画了好几道横线,横线旁边是柳明远补注的一句话——“此童为本案关键目击证人,疑似被灭口。”
“三年前你不能写这句话。现在它可以写了。”
苏糖糖把验尸格目重新叠好,说道,他当年办这个案子,心里知道谁是无辜的,但笔被扣住。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的笔在他自己手上。
她翻出他三年后的结案陈词,里面夹着柳明远从大理寺封存柜里挖出来的调阅单原件——那份用复刻钥匙伪造的调阅单上,签字的位置已经被人用朱笔打了好几个叉。
“这是孟敬之亲笔打的叉,旁边批了一行字——‘此单系伪造,原柜钥匙已交刑部复核。’他把所有被伪造的调阅单全部重新复核了一遍,每一份都附上了原件比对。”
顾临渊接过那份调阅单,低头看着那几个触目惊心的朱砂叉。
当年调阅单上签的名字不是他,但每一个名字都指向同一个人——那个被织网者安插在大理寺多年的主簿,为了遮住这桩旧案,伪造了不知多少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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