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第一个案子(2/2)
林大壮从兵器架旁边走过来,把案卷拿起来放在自己手里,说以后这个活他先干着,等师爷回来再交回去。
苏糖糖点了点头,又从他手里把案卷拿了回去,重新翻开,在判词吏代注。”
她写完以后盯着这行字看了一会儿,抬头对林大壮说以后案卷上的批注不用写那么工整,能看懂就行。
林大壮低头看了看纸上那行字——“属吏代注”是顾临渊以前惯用的落款,他学不来,他只能写“林大壮记”。
苏糖糖把笔搁下,站起来走到侧席的椅子旁边。
椅背上空荡荡的,椅垫上还有元宝睡出来的凹痕。
她把椅子往桌案方向挪了半寸,然后转身走回自己的桌案,重新坐下来。
窗外有风从槐树枯枝间穿过,刮得窗纸轻轻响了一下。
傍晚退堂以后她一个人坐在公堂的桌案后面,把今天的案卷重新誊了一遍。
字写得比平时慢,但每一笔都压得很实,没有潦草,没有涂抹。
誊完以后她把案卷合上放在签筒旁边,又从抽屉里摸出那根她今天早上刻了一道横线的竹签,在签尾又刻了一道——这是他走后的第一天,她破了第一个案子,没有他,她也破了。
她把竹签插回签筒里,站起来推开公堂的窗。
院子里很安静。
石敢当正蹲在河神庙后殿门口帮柳余甘擦拭那组老旧的铁齿轮,连杆被他用新削的柳木销固定住,嘴上还念念有词地背着齿轮间距:“一寸二分——守株待兔;一寸一分五——掩耳盗铃。”
林大壮哑着嗓子纠正他“掩耳盗铃”应该用在齿轮是反转咬合的那组,阿木举着一根新削好的竹签追着小虫跑过来,嘴里喊着让元宝看他的月亮。
刘婶在厨房门口吆喝开饭,石泰安端着一壶新磨的豆浆从巷口走过来,壶嘴上还挂着陈阿秀用麻线编的防尘罩。
苏糖糖趴在窗台上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今天跟昨天没什么不同。
只是侧席上那个人不在,但院子里这些人都还在。
她把窗户关上,走到食堂去吃饭,路上经过吏舍时脚步不自觉地慢了半拍,但没有停下来。
当晚,她在《奇案录》的空白页上写了几个字:“顾师爷离衙第一日。审麻绳争讼,了结。属吏代注一栏暂由林捕头代笔,字迹不及师爷工整,但判词无误。”
她写到这里停了一下,又在旁边加了一行更小的字——“大人今日审案,未吃糖葫芦。晚膳后补了一串,竹签已归筒。”
写完之后她搁下笔,把窗户推开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月亮很细,星星很亮,吏舍的灯没亮,她的糖罐子倒扣在井沿上已经晾干了,明天就可以装新冰糖。
元宝照例趴在签筒旁边,尾巴在桌沿上慢慢扫了几下。
(第168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