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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元宝的猫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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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元宝的猫窝

天气转凉之后,元宝把睡觉的位置从签筒旁边挪到了顾临渊的椅垫上。

那把椅子在公堂侧席,椅垫是刘婶用旧棉絮絮的,厚实软和,元宝每天午后把自己蜷成一个毛球窝在上面,尾巴盖住鼻头,一睡就是一整个下午。

顾临渊誊抄案卷时只能侧着身子坐半个椅面,另一半被猫占着,他也没有赶过它,只是默默把砚台往左边挪了半寸。

苏糖糖看在眼里,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师爷的椅子被猫占了,师爷就只能歪着身子写字,字写歪了吏部那边又要打回来。

她决定给元宝做一个正经的猫窝。

消息传开后,全衙门的人都觉得自己有责任参与这项工程。

林大壮第一个举手,说他在军营里学过搭帐篷,猫窝跟帐篷是一个原理。他搬来几根旧木料和一张草席,在食堂角落里圈了块空地,又借了张木匠的锯子锯了大半个时辰,锯出一个歪歪扭扭的四方框。

草席铺上去以后倒还像样,元宝被苏糖糖抱过来试躺,结果刚放进去就卡住了——不是窝太小,是林大壮把尺寸算错了,长宽各少了两寸。

元宝的脑袋塞进去了,屁股还露在外面,尾巴在草席上拍了拍,回头看了林大壮一眼。林大壮蹲在旁边用炭条在草席上重新画线,说他这就改,把四面全拆了重锯。

苏糖糖蹲在地上看他把木料锯得满头汗,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顾临渊,上次他说猫在法律上属于“物”而非“人”,那可不可以按相邻关系处理——猫窝扩建算不算合法占道。

顾临渊从案卷上抬起眼,说猫在律典中确属“物”,但元宝在县衙的身份已在多份结案陈词中被列为“证人”或“功猫”,其法律地位存在争议。建议按“编外人员”待遇处理,猫窝扩建不占道,但需经食堂同意。刘婶从厨房探出头说同意,条件是猫窝不能挡着蒸笼的过道。

林大壮擦着汗说那就行,他把尺寸重新量一遍,不再按帐篷算,改按茅草棚的规制——军营里的茅草棚四面透风,猫不怕,刚好省一面墙的料。

石敢当觉得光有框架不够,猫窝需要避风。

他根据柳余甘教的机关术原理,把林大壮锯好的木料重新刨了一遍,在接口处开了榫槽,不用一颗钉子就把四面墙拼得严丝合缝。又用连杆扳手在窝顶上加了个可调节的斜角——天晴时顶盖掀开透光,下雨时顶盖放下遮水,调节杆是他用练习时多削的柳木销改的。

小虫从停尸房方向跑过来举着放大镜检查榫槽接缝,说可以用骨刀在窝底横梁上刻一圈排水槽,把屋顶流下来的露水直接引到食堂外头的阴沟里。

阿福从万事通分号回来,手里抱着一叠旧案卷皮子——是之前誊抄织网者旧档时裁下来的废页。

上面没有字,只有顾临渊练笔时写残的草稿和偶尔圈改的墨点。

阿福把它们裁成小张,在猫窝右壁上整整齐齐贴了好几排,又用竹签在窝顶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食”字,旁边画了只猫,意思是“就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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