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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山寨县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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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制要罚吗?”苏糖糖问。

“按律可杖二十。不过他断的都是邻里纠纷,没有收钱,也没有假冒官员。情节可轻可免。”顾临渊把户籍册推给她,又加了一句,“要你去断。”

苏糖糖托着腮帮子想了好几个法子都觉得不够妥当,忽然抬头问了一句:“你会下棋吗?”

顾临渊说会。

她又问你能让他一子半吗,他说他向来让他一子半——棋品好的人,路数往往正。

顾临渊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已经知道她想干什么了。

第二天一早,苏糖糖换了件寻常百姓穿的旧布衫,把头发编成两根麻花辫,脸上抹了把灰,袖子里揣了两根糖葫芦,活脱脱一个乡下小媳妇。

她溜达到大柳树底下,挤进人群,在条凳前面一屁股坐下来,举起手喊“秦老爷我有冤情”。

秦老汉刚断完一桩借锄头不还的案子,手里的柳条还没放下,看见她先是一愣,然后皱起眉头打量了好几眼,大概觉得这姑娘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他说你有什么冤情,说来听听。

苏糖糖把袖子里的糖葫芦掏出来放在条凳上,说民女有个邻居天天偷看民女的东西,不看别的,就看民女怎么讲话。民女讲错了他也不纠正,就在旁边偷偷记,记完了夹进册子里。秦老爷你说这算不算贼?

秦老汉捋着胡子想了一会儿,说这个不算贼。贼偷的是物,他偷的是你的一言一行。他记你的话,说明你的话有用。偷话不算偷——但他若是只偷不还,就亏了礼数。

说完他提起一小截柳条从条凳上探过去轻轻点了点苏糖糖肩上沾的灰,说回去吧,叫他以后记完了在末尾画个圈。

苏糖糖把糖葫芦搁在条凳上送给他,说这案子断得公道,民女服了。站起来转身走了几步,忽然回头朝他咧嘴一笑,把脸上的灰用袖子擦了擦。秦老汉手里的柳条啪嗒掉在地上。

“大人?!”

那天下午,秦老汉被请到县衙正厅。

苏糖糖换了官服端端正正坐在桌案后面,手里不再藏粉笔头,面前却摆着那根他落在柳树底下的柳条。

她说秦孝廉,你在城外私设公堂,以柳条代惊堂木,以条凳代公案,无官无职,自称“老爷”,按律该杖责二十。

秦老汉低着头,攥了攥膝盖上洗得发白的布料,说不只是倒茶赔罪——他不是考不上秀才,是写了些年没递过一张状纸,怕递上去反而耽误当事的人。

他不在县城里摆,是怕大人当他是骗子,原来也没想到大人会扮成民女来坐他的条凳。他停了停,终于说出口:今天早上拿柳条敲大人肩膀时,他已经认出来了,但他舍不得停。小满趴在后门门槛上歪头看他,忽然跑出去把今天早上学用竹签画的小人塞进他手心里——那个小人坐在条凳上,旁边画着一条弯弯的柳条。秦老汉把小人举在手里,沉了好久。

苏糖糖把柳条搁在旁边,说二十板子免了,但有一个条件:秦孝廉从明天起搬到县衙门口摆摊。条凳她提供,柳条他自己折。他不能叫“秦老爷”,要叫“秦调解”,牌子她替他写,不收费,不收礼,不受跪。每断一桩纠纷,写五十字的调解记录交给阿福归档。

秦孝廉抬头看着她,愣了好一阵,然后站起来整了整长衫,朝她深深一揖。他说大人,我考了四十年的功名没考成,今天倒是被您考中了。

他没有要牌子,只抱了他那根柳条回家,第二天一早又把大柳树底下的那张破条凳摆在县衙门口石狮子旁边,旁边立了块新木牌——“秦调解处”,字是苏糖糖用画防火告示小人的笔法歪歪扭扭写的。他每天接三五桩纠纷,断完就趴在石阶上用炭条在草纸上写调解记录,写完了交给阿福。他写的记录比他考卷还工整,顾临渊每每翻开都只批不改,只在末尾盖个角印。

自那以后县衙门口的格局彻底变了——左边是林大壮带着一群学生讲歪成语,右边是秦老汉坐在条凳上调解纠纷,中间是刘婶的包子摊和石泰安的豆浆摊。平民百姓有鸡毛蒜皮的事先找秦老汉,秦老汉断不了的再进县衙敲鼓。公堂上的案子少了将近一半,苏糖糖多了好多闲工夫翻看旧卷宗。

顾临渊在《西河县奇案录》里翻过一页写道:城外老童生秦某,私设公堂于柳下,以柳条为惊堂木。大人微服探之,断而服。遂招入衙前,设调解一职。属吏按——公门之便,不在深堂,而在民间。他搁下笔时顺便提了句,秦调解这几张字里头的“理”字全写成了“礼”,大人让留着别改——笔顺歪了,道理正。

苏糖糖正把秦老汉那根柳条从证物盒底下捞出来斜倚在签筒旁,元宝从石狮子背跃过来伸出尾巴扫过柳条,甩下的露珠刚好掉在秦老汉刚搁下笔的那张调解记录上,将“礼”字的末笔洇开一小圈。

(第54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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