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真假捕头(2/2)
三个都穿着黑布短褐,都别着腰刀,都是黑脸膛络腮胡,站成一排,连元宝从窗台上探下脑袋看了都“喵”了一声——它大概也分不出来。
苏糖糖凑近一看,这三个人跟林大壮确实像到让人起鸡皮疙瘩——不是那种仔细看了才觉得像的程度,是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这就是林大壮”的程度。
四个人往那一站,阿福忍不住低低说了句“这堂上怎么开了四面镜子”。
苏糖糖问他们叫什么。
中间那个闷声闷气地说自己叫施大勇,是北街杀猪的屠户,不姓林,也从没冒充林大壮去吃包子。
他把腰刀解下来搁在桌案上,说那是猪刀,上面还沾着今天早上的猪油。
右边那个说自己叫施二勇,是施大勇的孪生二弟,在西河码头扛活,这几天压根没去过什么面馆也没去过瓜子摊,他的腰上别的是把修船用的刮刀,木头柄,刀尖朝里弯。
左边那个最瘦,说自己叫施三勇,是俩人的三弟,在城外砖窑搬砖;没等别人问他,他就主动掏了掏自己的钱袋,从里面摸出几枚铜板一字排在桌上——他属钱是轻了些,但瓜子铺收的那几张油纸背面画的他能认出来,因为老孙头的孙女形容过:那个络腮胡捕头取货时左手先抓一小撮尝了、又换了右手拿袋子,这个习惯他丢不了。
施大勇听到这里,把自己那双剁惯骨头的手慢慢摊在膝盖上,说他们兄弟仨其实不是有心去骗吃骗喝。
上个月回春堂的沈大夫来北街收药材,他们几个帮忙搬了一整天,沈大夫硬要给工钱,他们没要,沈大夫就说“那以后你们来我这儿吃饭我管”。
他们不想天天去白吃,就用林捕头的名义记在账上先吃,等下次再帮沈大夫搬活时把账抵了。
施二勇在旁边小声补充:哥你的猪刀上回剁进去骨头卡刀没拔出来,是我用刮刀替你撬的。
施大勇一把按住他的手背不让他再往下说。
苏糖糖把手里的竹签转了一圈,说你们帮沈大夫搬活是做好事,可好事不能拿别人的脸去做抵押。
她当即让人去回春堂把沈大夫请来,沈大夫进门时手里还捏着捣到一半的药杵,听完原委拍了拍围裙上的药粉,说施家三兄弟确实一直在帮他干重活——搬石臼、劈药柴、抬药柜,没要过一文工钱。
林大壮在旁边坐着,从施大勇手里把那把卡过骨的猪刀拿起来掂了掂,又取过施二勇那把弯刮刀压着刀脊放回去,说你们力气有、眼里有活,就是穿着太像捕快了;这身衣裳可以留,但这把刀以后别别在腰上——猪刀别在腰带上容易伤着腿,码头上的人都把它插在靴筒子里。
苏糖糖从签筒里抽出四根竹签一字排开,说这案子判到这里,按律冒充公差招摇撞骗可处杖刑,但施家三兄弟骗来的东西全记在沈大夫账上,没有骗旁人,沈大夫不作追究,本官也不罚板子。罚他们去周记刷三天碗——工钱算周有福的,每刷完一天自己买一碗面,自己付钱。
另外,以后全城认林大壮得先看他喝茶——真林大壮不喝凉水,只喝热茶,因为老李说过他胃寒。
施家三兄弟并肩走出公堂去周记面馆刷碗,背影一模一样,步子一模一样,连甩手臂的幅度都一模一样。
林大壮坐在秋千上盯着他们的背影看了很久,回过头对苏糖糖说这三天他不巡街了,他得去周记盯着,万一他们把周有福的碗打了怎么办。
苏糖糖说你是怕他们把碗打了还是怕他们把脸丢了,他没吭声,把腰刀挂回兵器架上,大步往周记面馆走去。
顾临渊把结案陈词写好放在桌上,案由一栏写道:林捕头被冒名赊食案。他说本案涉及三组受害者——被赊账的摊贩、被冒名的林大壮、以及施家三兄弟本身。三兄弟冒名骗食属实,但其动机为偿还沈大夫的善举,行为虽错,意不在恶。属吏建议将本案归入“善举失当”一卷。
他停笔后又加了一行小字:全城今后以茶水辨捕头——胃寒者不喝凉水。
苏糖糖说今天审这个案子最大的收获是发现西河县竟然有三个林大壮。
以后巡街不用排班,一个巡东一个巡西一个守县衙。
顾临渊说我们只有一个林大壮。她说可是我们有三个会心疼碗的人啊。
元宝从签筒旁边打了个喷嚏,刚好把窗台上小绿啄剩的半片栗子壳吹歪在施三勇刚才放铜板的位置——那几枚铜板已被老孙头的孙女用他吃剩的瓜子壳替成整整齐齐的一摞,还往里添了几颗新炒的五香瓜子。
(第44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