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偷心的贼(1/2)
第42章:偷心的贼
苏糖糖上任以来审过的案子,从偷包子到毒杀亲夫,从公鸡私奔到剧本杀人,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但今天这个案子,让她彻底卡住了。
来告状的是个姑娘。
十七八岁,圆脸,大眼睛,梳着双丫髻,穿一件水红色的对襟小袄,袖口绣着一圈缠枝海棠。她站在公堂上,两只手绞着衣角,脸红得能滴出血来,嘴唇翕动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苏糖糖趴在桌案上等了她一炷香的功夫,把签筒里的竹签倒出来数了两遍,又把惊堂木翻过来看了看底面的磨损程度。
元宝从窗台上跳下来绕着姑娘的裙摆转了一圈,仰头看了看她,然后甩着尾巴走了。
“你别紧张。”苏糖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慢慢说。”
姑娘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把绞着衣角的手一松,抬起头直视苏糖糖的眼睛。
“大人,有人偷了我的东西。”
苏糖糖神色一整,这可是大事。“偷了什么?银子?首饰?还是你家传的什么宝贝?”
姑娘的脸更红了。她把头低下去,声音小得像蚊子在耳边嗡。
“偷了我的心。”
苏糖糖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把身子往前探了探:“你再说一遍?”
“我的心。”姑娘抬起头,眼眶里蓄满了亮晶晶的泪,“他把我的心偷走了。就在昨天傍晚,在城东的石桥上。他站在桥头看落日,我从他身边走过去,他忽然对我笑了一下。大人,就那一下——我的心就没了。”
苏糖糖张了张嘴。她审过偷钱偷鸡偷包子偷钱包的案子,但偷心——这个东西她不确定能不能立案。她转头去看顾临渊。
顾临渊坐在侧席上,手里的笔停在半空。他脸上的表情介于困惑和克制之间。他在刑部待了三年,大理寺的奇案翻了不下千宗,从没有哪一桩案由是“偷心”的。
他把笔搁下,站起来走到苏糖糖旁边压低声音说:“大人,按律,盗窃罪的客体必须是实物。心是脏器,不能脱离身体单独存在,偷心这个说法不具备法律事实,建议驳回。”
姑娘好像早就料到会有人这么说,她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公堂桌上——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
苏糖糖展开一看,是封信。
准确地说,是一首词。
字写得不算好看,但每一笔都看得出是用了心的,横平竖直,连笔锋都不敢多带,生怕写得潦草了不郑重。
“这是他给我的。”姑娘指着信纸,声音又软又颤,“他说这首词是他自己填的。大人你看看,他把我的名字嵌进了词里。这里——‘柳絮因风起’,我的名字里有个柳字。还有这里——‘月上柳梢头’,又是柳字。他连用两个柳字都不嫌多,这一看就是有意的。大人,这不是偷心是什么?”
苏糖糖把词从头到尾念了一遍。
她念书不多,不太懂平仄押韵,但她念到“柳絮因风起”的时候确实觉得心里痒了一下。
她把信纸递给旁边的阿福,示意他也看一看。
阿福双手接过去,只扫了一眼就在案卷角落批了七个字:“词费两个柳,嫌疑重。”
他把纸还给苏糖糖时特意把“月上柳梢头”那个“柳”字往外挪了半寸,指出连用两个柳字不仅是讨巧,更是在韵脚上故意把她的姓嵌进最现成的古诗里。
他打开自己那册《西河县志·掌故卷》,翻到夹着桂花干的那一页,把冯延巳的原句一字一字跟信纸对了一遍,全词十六句,只有“月上柳梢头”跟原句重了两个字——另有一个位置本该写“柳絮”却改了韵,说明这人不是乱抄,是抄改各半。
苏糖糖把信纸重新叠好还给姑娘。
她说本官没谈过情事,但你来找本官,本官就要帮你查。她让姑娘把那个“他”的名字说出来。姑娘又低下脑袋,手指绞着袖口的绣花,绞了半天才吐出三个字——傅长卿。
林大壮奉令去城东找傅长卿,不到半个时辰就把人带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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