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5章 不按套路(2/2)
本来这两家公司分别拿了代理权,也不能互相指责谁是盗版,是侵犯了对方的知识产权。就算两家真有利益冲突,祸根也是韩国公司埋下的,要追究应该追究韩国公司这一无赖行为。
案件牵涉跨国授权,真要算起法律账,就是一盘糊涂账,韩国公司在韩国,国内也没有什么直接业务,双方都很难去追究韩国公司这种一物多卖的行为。
唯一的办法就是各凭本事,自己在游戏当中互相竞争市场。
可是,嫌疑人公司这方,显然在私服运营方面玩的更野。他们不仅允许自己的服务器使用各种外挂,同时自己还弄了软件开发团队,开发各种游戏外挂,以及其廉价的价格提供给游戏玩家。
要是这些外挂只在自己的服务器里面玩,除了被玩家诟病,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影响。可是嫌疑人公司利用传奇游戏之间代码同源的特性,他们把自己服务器开发的外挂,偷偷出售给了其他同源的游戏服务器。
这么一来,其他服务器的游戏环境就被打破了,游戏生态链变的污浊不堪。这些受害的游戏服务器也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可是因为游戏代码一致,总是防不胜防。
当然这个过程中,他们拿到了嫌疑人公司组织力量开发外挂软件的实证。可是由于涉及韩国公司的游戏代理权,真要追究这个公司的责任,从法律意义上取证变的困难重重。
不得已,我们这个报案人就想到了借助公安力量,来打击对手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当然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只有我们局长不知道因为谁的关系,居然要管这样的闲事。
罗兴炬他们经过前期的调查,已经理清了两家公司运营的脉络,可是要以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去打击嫌疑人公司,显然证据上存在致命伤。就算勉强采取措施,也很难追究最终的刑事责任。
因此罗兴炬让我不是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公司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的相关证据,而是让我对这个公司做一个全面的体检,看看这个公司是否存在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就算这个公司的经营是合法合规,我们也可以紧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找这个公司负责人的岔子,从别的渠道对这个公司的经营者定罪,实现围魏救赵的目的。
罗兴炬给我提供了这个公司经营者的详细信息,以及他们前期调查出来的一些关系人员。我则是通过这些人和资料入手,扩大范围,争取抓住这个公司的把柄。
罗兴炬他们已经帮我说通了我们中队的几个辅警,于是我就趁着晚上大家下班以后的时间,用这几个辅警的账号,查询我需要的信息。虽然和做贼一样,可是也只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