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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最早的认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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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吹熄,整座木屋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山猫没有睡,甚至连外袍与皮靴都未曾脱下。他背靠着硬邦邦的干草铺盖卷坐着,那只破旧的拨浪鼓紧紧贴在胸口,长长的木柄隔着粗布单衣,硬生生顶在他的左侧肋骨上,随着他每一次悠长而沉重的吐纳,一下,一下,硌得隐隐作痛。

干他这一行的斥候探马,每逢合眼躺下之前,都有个改不掉的毛病:

必须将这一整天见过的每一张生面孔、听过的每一句看似无心的话、街道拐角多停驻了半息的可疑目光,在脑海里像筛沙子一样,从头到尾细细过上一遍。哪句话说漏了风,哪条隐蔽的尾巴没斩干净,三年里,夜夜如此,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今夜心神难宁,筛子在心头一晃,晃出来的,全都是三个月前李家坳那一趟货。

那是清明前后,细雨夹着料峭的春寒。他挑着插满各色丝线与铜顶针的扁担迈进李家坳,嘴里扯着那套吆喝了三年的老调子,字正腔圆,张口就来:

“针——线——顶针儿——苏绣的好花样换鸡蛋嘞——”

村口的几名农妇媳妇闻声立刻围拢上来,指指点点,挑挑拣拣。

“货郎,这铜顶针怎么卖的?”

“两个大钱一个,嫂子若是买,我搭你三根结实的青丝线。”

“呸,村头王麻子家挑担过来,可都是搭四根线的!”

“那嫂子大可去寻王麻子。”山猫脸上堆着市井货郎招牌式的圆滑笑容,“不过回头再买线,你保准还得找我——这方圆几十里地,就我这线下了水搓洗三次都不带褪色的。”

嘴上熟络地插科打诨,他的余光却早已如微风细雨一般,将整座村落的沟沟坎坎寸寸梳理了一遍。

这是刻进斥候骨髓里的保命铁律:

进村先辨人。有没有生面孔,有没有指节粗大虎口结茧的闲汉,有没有家犬冲着同一个草垛狂吠,有没有看似不经意晾在篱笆上的暗记。

全都没有。

只有村东头那座破败漏风的土地庙门槛前,面朝阳光坐着个身形高大的汉子,手里正拿着几根青绿的麦秸秆,极其耐心地给身旁一个五岁大的小女娃编着草兔子。

“爹爹,耳朵!要把耳朵扯得长长的!”小女娃在泥地上蹦蹦跳跳地比划着,奶声奶气地嚷,“上回你给我编的那只,拿在手里跑起来,耳朵还会一晃一晃的呢!”

坐在地上的汉子始终没有出声。

他的喉咙深处只是极沉极浊地滚出一声含糊的动静,算是应下了。两根青黄的草茎在他布满裂口的手指间轻轻一挑、一压,便灵巧地抽出两片长长的草耳朵,指尖微微一弹,草耳朵果然颤巍巍地晃动起来。

小女娃拍着肉乎乎的小手,咯咯笑得满脸开花。

山猫的眼神不敢有哪怕一刹那的凝滞。他的目光就像顺着青石板流淌的溪水,自然而然地漫过去,低头收铜板,递过纸包的钢针,然后再漫不经心地漫回来。

然而,就在第三眼漫回来的那一瞬间——

他看见了那条毫无遮掩的左腿。

那汉子似乎腿脚极不利索,左腿直挺挺地横在破烂的蒲团外侧,粗布裤脚破了一个掌心大的破洞,惨白的正午日头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他的小腿皮肉上。

那是一个旧伤留下的凹痕。

圆心下陷,约莫铜钱大小,边缘的皮肉扭曲纠结成一圈狰狞的硬棱,深陷在腿骨外侧。

左膝往下两寸,胫骨外缘。

山猫捏着针包的手没有停顿,顺顺当当地递给了面前的大娘,一根银针都没晃掉。

可是他的胸腔深处,心脏却像是被一记沉重的战锤狠狠砸中,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震得浑身百骸酸麻发冷!

天底下征战厮杀,刀枪无眼,受过箭伤刀痕的汉子千千万万。

但在那个极其古怪刁钻的位置上留下凹痕的……他这一生,只知晓一个人。

八年前,野狐岭战役。塞北胡骑借着暴风雪深夜突袭中军大营。他刚刚从敌军后方的狼旗大帐刺探虚实摸回来,一身血水未干,刚挑帘踏入帅帐,就被满头大汗的军医一把扯住了胳膊。

“快!举灯!莫教光晃了!”

营帐之内,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熏得人几乎窒息。大帅盘膝端坐在虎皮椅上,左腿之上横贯着一支精钢打制的三棱透甲箭,倒钩已然深深咬进了腿骨骨缝里!

军医手握冰冷的银质剔骨小刀,足足剜了半个时辰。他就这么双手高高举着青铜油灯,整整半个时辰,眼皮都不敢眨动一下——他受过最严苛的暗探训练,死盯一处,任凭风吹火燎,半个时辰绝不合眼。

“大帅,含住这个。”军医满手是血,颤巍巍递过去一截坚硬的胡杨木棒。

林啸推开了木棒,面容如铁铸一般,冷声发问:“前哨的先锋弟兄……可曾全数撤回关内了?”

“撤了!全撤回来了!大帅您先顾惜着自个儿的腿骨吧!!”

“好。”林啸这才缓缓将那截被嚼出齿痕的木棒咬住,闭上双眼,“动手,剜。”

利刃入肉,刮擦骨骼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银刀翻飞,带出一串串滚烫的血珠。军医的手抖得如同狂风中的落叶,而他举着灯盏的手,却稳如山岳,纹丝不动。

那处伤口的精确位置,他记了整整八年,比记自己爹娘的生辰还要滚烫刻骨:

左膝下两寸,腿骨外侧。

可破庙门口那个男人的脸,无论如何也对不上。

胡须凌乱蓬杂,面皮枯黄如蜡,两腮深陷下去,双目空洞而浑浊,与当年金盔铁甲、横刀立马叱咤三军的护国大将军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云泥之别。

可那双翻飞编草的手,却对得上——指节异常粗大,掌心和虎口处的厚茧,是握了二十年马槊佩刀才能磨出的死茧!

那一副骨架,也对得上——即便衣衫褴褛地坐在发霉的蒲团上,他的脊梁骨依然挺拔得如同一杆刺破苍穹的长枪,仿佛身后依旧靠着中军大帐那面迎风猎猎的帅旗!

从村口的大槐树到破庙的门槛,统共只有三十四步远。

山猫却至始至终没有迈出一步。

一个走街串巷的小货郎,绝无平白无故凑近一座孤僻破庙的道理。

他耐着性子卖完了担子里最后一把针线,挑起沉重的扁担,一步一步慢悠悠走出村口。直到走出官道二里地外,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他才猛地脱力倚在路边的土坡上,伸手一摸,里衬的棉袄早已被冷汗湿透,凉飕飕地黏在后背上。

九成九是大帅。

可身为暗线首脑,哪怕有九成九的把握,在没有得到绝对生死的印证之前,也必须当成五成的陷阱来防备!

这条铁律,是他用尸山血海换回来的——三年前盛京城收网那一夜,若非他恰好在城外荒野执行死令,他的项上人头早就和林家三百口一同滚落法场了。残命是死人堆里刨出来的,得省着用,必须用在最致命的刀刃上。

没过几日,逢着西山脚下的大集。

他将针线摊子支在人声鼎沸的集市最外沿。

集市中央忽然大乱。桌椅板凳被砸得粉碎,有人扯着嗓子惊呼“李四爷带人行凶了”,紧接着,便是一声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啼哭:

“你们这群坏人!不许碰我爹爹!!”

随后,那一声石破天惊的怒吼,硬生生从破庙深处炸裂而出!

“住……手——!!”

那是一副被烈性哑药彻底烧毁穿透的破烂喉管。

音色全毁了,沙哑,劈裂,粗粝得如同拿生锈的铁片在满是砂石的锅底疯狂刮擦!整个集市上成百上千的百姓听见这动静,只当是村头那个残废哑巴暴起发癫,吓得纷纷抱头后退。

唯独山猫,站在乱糟糟的人群外围,浑身的毛发在这一瞬间尽数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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