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发布前夕,万勋紧张待(1/2)
电话挂断后,吴万勋坐在床边没动。手机还握在手里,屏幕黑了,照出他模糊的脸。一道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半边额头,另一半在暗处。他的脸看起来很疲惫,不像年轻时那样精神。眼睛不大,眼下有黑影,像是没睡好。鼻梁挺直,眉头却一直皱着,好像总在想什么事。现在这道皱纹更深了。
外面天已经全黑了。山里的夜晚来得早,也特别安静。白天还能看见远处的梯田和小路,晚上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风声、虫叫,偶尔传来几声狗吠。风吹过来,带着湿气和草味,窗框轻轻晃动,发出“咯吱”一声。
他低头看表,九点二十三分。屋里只开着一盏小台灯,光线昏黄。桌上堆着几摞纸:讲稿、提纲、PPT打印页、新书样册。这些纸边角都磨破了,有的卷了边,看得出来翻了很多遍。最上面那本书封面写着《拾穗者》,
这是他第三本书,也是第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非虚构作品。前两本是散文集,名字文艺,但卖得一般,有人说“写得细但格局小”。而这本《拾穗者》,他花了六年时间,一次次回村采访、录音、整理、写作、修改才完成。书里写的,就是他的家乡吴家村,还有那些被遗忘的人和事。
他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站起来走到书桌前。椅子是旧木头做的,坐下时“吱”了一声。这张桌子是他爸亲手打的,榆木的,桌面不平,右下角有个烟头烫的小洞。用了三十多年,也没坏。他拉开最》,边角都卷了。这是最初的草稿,全是钢笔字,密密麻麻,有些地方划掉重写过,墨水晕开像泥地。
他翻到中间一页,停住了,手指轻轻碰了碰那一行字:
“她煮粥的时候不说话,米下锅后就蹲在灶前看火,柴烧得噼啪响,她眼皮也不抬。”
这是写母亲的。那天写到这里,他停了很久才写下这几个字。不是不会写,是因为太熟悉了。熟悉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就像空气,平时感觉不到,可一旦没了,才知道它有多重要。
他闭上眼,马上想起那个画面:土灶台,火苗跳动,母亲蹲在那里,穿着洗白的蓝布衫,头发扎成两条辫子。脸上有点灰,额前的碎发被热气蒸湿了。她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盯着火看,好像火里藏着秘密。
小时候他问:“妈,你看啥呢?”
她头也不回:“看火候。”
他又问:“火有啥好看的?”
她转过头笑了笑:“火会骗人。看着旺,其实芯子凉;看着小,反倒烧得透。”
那时他不懂,现在懂了。不只是火,人也一样。表面沉默的人,心里可能很热;看着热情的人,内心可能空空的。母亲没读过几天书,可她说的话,有时候比书还深刻。
他合上本子,放回抽屉。又打开上面两层检查:订书机、胶带、圆珠笔、剪刀、一包没拆的创可贴——怕签字签久了磨破手。这些东西整整齐齐摆着,像排队一样。他每样都看过三次:三天前收拾行李时一次,昨晚到亲戚家住下时一次,现在是第三次。
他站起来,走到墙上的日历前。今天被红笔圈出来了,把所有事再过一遍。他知道,越是关键时刻,越不能马虎。以前的经验告诉他,一场活动成败不在台上几分钟,而在台下的准备。
镇文化馆说设备都好了,主持人也确认到场,流程单昨天下午发到了他邮箱。他打开电脑,重新下载附件,一条条核对:
音响预约:已确认。
投影仪型号:匹配。
座位安排:前排十位亲友,中区二十个学生,后排自由坐。
签售时间:四十分钟。
媒体采访:活动结束后半小时内。
看完后关掉文档,打开发言稿电子版。光标停在第一句:“今天我不是作为一个作家站在这里……”他轻声念了一遍,觉得语气太硬,像背课文。这不是他想要的感觉。他不想装样子,也不想说漂亮话。他只想说实话,哪怕笨一点,也好过假话。
删掉重写:“我从小在吴家村长大,村子不大,路是土的,房子矮,人说话嗓门大。”这一句顺了些,但他又怕太简单,别人听不出分量。毕竟这场发布会不只是个人的事,还是县里推动乡土文化建设的重点项目,有领导来,有记者拍,还有出版社的人在场观察。
他想了想,补了一句:“村里没有路灯,晚上出门靠月亮。谁家孩子哭了,整条巷子都知道。”
接着写:“那时候我们不信命运,只信力气。谁家男人能扛两袋麦子走上十里山路,谁就有面子。女人呢?能把全家四季衣服缝补好,三顿饭做得准时热乎,就是本事。”
写到这里,他笑了。想起村里有个外号叫“铁腿”的叔,真名没人记得了。一年四季赤脚走路,冬天脚裂出血也不穿鞋。问他为啥,他说:“鞋底太软,踩不住地气。”后来六十岁死于肺病,临终前说:“给我脱了鞋,我要光脚走完最后一程。”
这些记忆一下子涌上来。他越写越顺,敲键盘的声音在屋里很清楚。大概四十分钟后,终于改到满意的版本。保存文件,关掉电脑。
他走到墙边,那里钉着一块三合板,上面贴了几张A4纸,是他准备展示的老照片复印件:一张是六十年代妇女抢收麦子,一群人弯腰在田里,太阳快落山;一张是母亲年轻时站在晒谷场的照片,穿蓝布衫,两条辫子;还有一张是老屋厨房角落,灶台有裂缝,墙上挂着铁锅和葫芦瓢。
这些都是他这几年一点点找来的。有些是从老人家里借来翻拍的,有些是在镇档案室找到的,还有一些是他自己拍的——比如厨房那张,就是他回到老屋,站在同样的位置拍的。新旧对比,能看出时间的变化。
他盯着看了几分钟,伸手按了按照片边角,怕翘起来。然后退后几步,模拟观众视角看效果。灯光会不会太暗?照片太小的话后排可能看不清。他记下来,准备明早打电话问问能不能加盏灯。
回到桌前,他拿出背包——一个军绿色帆布包,用了七八年,肩带缝过两次。这是他在省城读书时买的,花了一个月生活费。现在包身泛白,边角磨损,拉链也有点卡,但他舍不得换。这个包陪他走过很多路:从山村到县城,从大学教室到讲座台,从投稿失败的编辑部到第一次获奖的领奖台。
他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出来摊在桌上:身份证、车票、两支签字笔(一支黑,一支蓝)、一瓶矿泉水、一小盒薄荷糖、一条叠好的灰布手帕、还有那份装在透明袋里的邀请函原件。
他一项项检查,确认无误才重新装进去。动作很慢,怕漏掉什么。装到最后那支笔时,他停了一下,想起小时候考试前,母亲都会替他削好两支铅笔,放进铁皮文具盒。“一支断了还有另一支”,她说。现在他还保持这个习惯,多带一支笔,哪怕只是心里踏实。
外面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他家门口。接着是敲门声,两下,不轻不重。
“万勋在家吗?”是李婶的声音。
他应了一声,起身开门。夜风吹进来,带着湿气。李婶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保温饭盒,外面裹着蓝布巾。她是隔壁邻居,比母亲小五岁,两人关系很好。母亲走后,李婶每年清明去坟前烧纸,逢年过节也会送些自家做的吃食过来。
“刚熬的红薯粥,热着呢。”她说,“你妈以前常说,心慌的时候吃口热的,能定神。”
他接过饭盒,说了声谢谢。李婶没进屋,站在门口看了看他脸色:“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你写的东西,咱们村里人都认。昨儿我在杂货铺听见几个外村人议论,说你的书让他们想起自家老人。”
他点点头,没说话。
“吃完了把盒子放门口就行,我明晚来取。”李婶说完,转身走了。脚步声渐渐远去。
他关上门,把饭盒放在桌上,解开布巾,打开盖子。热气冒出来,带着红薯的甜味。他拿勺子搅了搅,等凉了些才一口口吃起来。粥很稠,米粒软烂,确实是家里做法——大火煮开,小火慢炖一个多小时,期间不停搅拌。这种粥暖胃,也暖心。
吃到一半,他停下,看着碗里升腾的热气,忽然想起父亲前几天打电话说的话。
“别怕,咱家娃写的东西,有分量。”
那是父亲少有的鼓励。平时他从不评价写作,最多问一句“这回又要印多少本”。语气平淡,听不出情绪。可那天电话里,声音有点哑,像是干完活歇着。说完就挂了,连“再见”都没说。但吴万勋知道,那是父亲能给的最重的话。
他们父子一向话少。父亲是典型的山里汉子,勤劳、沉默、倔强。一辈子种地,养猪养鸡。母亲生病那几年,他白天干活,晚上守夜,一句怨言都没有。母亲走后,他更不爱说话了,常常一个人坐在门槛抽烟,望着山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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