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家人陪伴,万勋稳心神(1/2)
吴万勋坐在桌前,煤油灯的光一闪一闪。屋里很安静,只有风扇在转,发出嗡嗡的声音。风吹不动稿纸,只掀了一下又落下。
他没动,手放在桌子边上,手指摸着一道旧划痕。这是去年修桌子时留下的,一直没补。木头边已经磨圆了,像一道结了痂的伤。他记得那天他正为写第三章发愁,妈妈端着一碗绿豆汤站在门口说:“别熬太晚。”现在碗碎了,人也走了,只有这道痕还在。
窗外水珠滴在瓦片上,一声一声。夏末的雨刚停,空气湿漉漉的。院子里青石板发亮,墙角长满苔藓。远处山黑黑的一片。一只壁虎贴在窗框上,尾巴一抖,突然跑了。
他不知道坐了多久。
可能一个小时,也可能三个小时。时间好像没了感觉。笔没动,本子合着,电脑也没开。屏幕是黑的,映出他的脸——脸色白,眼窝深,嘴紧绷。他已经七天没写出一句话了。不是不想写,是那些人物变得陌生,声音听不清,像隔着一层东西。
以前他觉得写作像流水,只要坚持就会有内容。现在水干了。他坐在那儿,看着空地,觉得自己快没力气了。
院门“吱呀”响了一声,有人进来。是爸爸吴建国回来了。他从菜园摘了两把青菜,叶子还带着水珠。篮子里有一只鸡,刚杀好,血干了,羽毛拔干净了,露出白白的皮。
吴建国六十多岁,背有点驼,但站得直。他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裤脚卷到小腿,脚上是沾满泥的胶鞋。他在灶台放下篮子,解下围裙——那是十年前儿子用旧校服用针线改的,缝得歪歪扭扭。他拍拍手,抬头看儿子的屋子。
灯亮着,人坐着,可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皱眉。
这不对劲。
平时这时候,儿子要么在写,笔尖沙沙响;要么低声念句子,改来改去;哪怕翻旧稿也有动静。今天什么都没有,太静了,让他心里不舒服。
他烧水做饭,一边忙一边往屋里看。儿子还是那个姿势,背对着门,头低着,也不知在看什么。肩膀突出,衣领磨破了,后颈有晒伤的红印。
吴建国不说话,心里却压着事。
他想起前两天在村口听到的话:“老吴家那书,没人看了。”语气带着笑,“写种地养猪的,谁爱看?人家都看玄幻,主角抬手就是雷劫。”
还有人说:“现在谁还读书?字多,还没图。”
他没回应,低头走开。鞋踩在石头上,硌得脚疼。他知道儿子写的不是热闹故事,是真事。写的是陈玉珍跳井前还在给婆婆熬药,李大柱为了供孩子上学连穿三年棉袄,赵二狗喝醉抱着电线杆喊“我想我爸”。这些事村里人都经历过,但没人愿意提。他们更愿意相信电视里的富贵生活,不愿面对自己的穷日子。
可他明白,别人不懂。
水开了,壶盖跳起来。他关小火,把鸡放进锅里焯水。热气上来,糊了眼镜。他摘下来擦了擦,再戴上,又看了一眼屋里的儿子。
还是没动。
他走出厨房,站在屋檐下,轻声喊:“万勋。”
声音不大,却打破了夜晚的安静。
吴万勋肩膀轻轻一抖,慢慢转过头。脸很白,眼睛看着父亲,声音哑:“爸,你回来了。”
“嗯。”吴建国点头,“饭快好了,出来透透气吧。”
“我不饿。”
“你不饿,我饿。”父亲说,“我炖了鸡汤,你小时候最爱喝这个。”
吴万勋低头看自己的手。手长期握笔,指节变形,指甲缝有墨迹——三天前换墨囊蹭上的,一直没洗。他记得小时候确实爱喝这汤。家里穷,一年吃不上几回肉,每次炖鸡,爸爸都会多放姜。他发烧那次,也是这汤救回来的。
三十九度八,昏昏沉沉躺在竹床上,嘴唇干裂,嘴里念“床前明月光”。爸爸守了一夜,用湿毛巾给他擦身,最后硬灌下一碗滚烫的鸡汤。他呛得咳,眼泪流,可第二天退了烧。
“你十五岁那年发高烧,还趴在桌上抄诗。”父亲忽然说,“我说你傻,你说‘不抄就忘了’。现在也一样,写了,就不算丢。”
吴万勋手指动了一下。
他记得那天。夜里烧得厉害,整个人迷糊,手里还攥铅笔,在作业本背面抄《静夜思》。汗水把纸打湿,字晕开像泪。爸爸进来看见,骂他:“病成这样还写?”他迷迷糊糊说:“抄下来……就不会忘。”第二天醒来,本子被收走。第三天,爸爸还回来,上面多了行字:“好好写,别糟蹋自己。”
那是爸爸第一次在他本子上写字。
墨是蓝黑色的,笔画粗重,像用尽力气写下的。后来他知道,那一晚爸爸坐在灶前抽了半包烟,一根接一根,直到天亮。
“爸……”他张嘴,又停住。
喉咙堵住了。
“吃饭。”爸爸没再多说,转身回厨房。
过了一会儿,吴万勋站起来,拉开椅子。木腿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音。他走到门口,低头看鞋——一双旧帆布鞋,鞋带头开了线,用铁丝缠了几圈。他弯腰穿上,推门出去。
夜风扑面,带着泥土和草叶味,凉意钻进衣领。老槐树影子斑驳,枝叶晃动。狗趴在门槛上,耳朵动了动,看他一眼,又趴下。鸡笼里的母鸡咕咕叫两声,钻进草堆。
饭桌摆在院子,是那张旧四方桌,漆掉了大半,露出灰白木头,桌角有个豁口,是弟弟小时候拿斧头砍的。爸爸当时没打他,只说:“桌子坏了能补,人伤了不行。”
桌上摆四个碗,三双筷子,一碗鸡汤冒热气,旁边是炒青菜、咸萝卜、一小碗米饭。爸爸正在盛汤,听见脚步,抬头说:“坐。”
吴万勋坐下,接过汤碗。粗瓷碗有磕痕,捧着温热。他低头看汤面浮着油花,金黄的小点随热气晃动。
“喝。”爸爸说。
他抿一口。汤很烫,顺着喉咙下去,胃里暖起来。味道熟悉得鼻尖发酸——姜炖软了,鸡肉化在嘴里,汤底有一点甜,加了红枣。
“你弟小时候偷喝你墨水,说是‘才气’。”爸爸夹块鸡肉放进他碗里,“结果拉肚子,躺两天。”
吴万勋嘴角动了动,没笑出来,眼神松了些。记忆涌上来:弟弟六岁,踮脚够墨水瓶,咕咚喝一大口,满嘴黑,得意说:“我现在也是文化人了!”当晚腹痛,整夜跑茅房,哭得撕心裂肺。爸爸一边揉肚子一边骂:“蠢货!那是毒药!”
“你妹总说你写的比电视有意思。”爸爸继续说,“她说村里人哪个不像你书里写的?连赵二狗她都说‘活该被打’。”
吴万勋终于笑了下,很轻。
妹妹去年回家过年,看电视看到都市剧,女主为爱情跳楼。她冷笑:“假得很。真要为男人死,早该死八百回了。”然后翻开哥哥的书,指着一段说:“这才是真的。王婶一个人养三个娃,冬天洗衣服手裂出血,都没吭一声。”
“你还记得小学那回?”爸爸放下筷子,“你一篇作文被镇里选中展览,贴在文化站墙上。全村人都去看,挤得门都进不去。赵二狗爹也在,骂你:‘写几个字能当饭吃?’话没说完,王老师拿着喇叭念你的文章,念一句,底下鼓一次掌。念完,全场给你鼓掌。”
吴万勋低头扒饭,动作慢,但一口一口吃得很认真。
他记得那天。阳光好,照在文化站砖墙上,他的作文用红笔圈重点,贴在中间。题目是《我的母亲》,写妈妈暴雨夜背他走十里山路去医院,写她一路上哼歌怕他害怕。念到最后“她不是英雄,但她是我心中最勇敢的人”时,人群安静几秒,然后爆发出掌声。
那是他第一次知道文字有力量。
“那时候你就没怕过别人说啥。”爸爸说,“你现在也不该怕。”
饭桌安静一会儿。风吹动屋檐下的干辣椒,发出轻微碰撞声。狗伸个懒腰,打哈欠,又趴下。母鸡咕咕叫两声,钻进草堆。
“爸,”吴万勋忽然开口,声音很低,“有人说我江郎才尽。”
爸爸没马上答。他吃完最后一口饭,用汤涮碗底,喝干净,才放下碗。瓷碗碰桌面,发出清脆响。
“他们记得你写过啥?”他问。
吴万勋一愣。
这个问题像石头砸进心里。
“我只知道,”爸爸看着他,“你写的那些人,我都认得。你写的陈玉珍,是我当年隔壁队的姑娘。她跳井那年我才三十多。没人替她说话,婆家说她是疯子,娘家说她丢人。可我知道,她不是疯,她是犟。她不肯改嫁,是因为她男人欠的债,她想自己还。她种地、养猪、给人洗衣服,一天干十六个钟头,就想撑住那个家。结果呢?人说她傻,说她死心眼,说她活该。”
他顿了顿,喝水,喉结滚动。
“你把她写出来了。”他说,“你写她辫子湿了贴脸上,写她踩着苔藓滑进井口,写她最后甩头发——这些我都记得。我没见过别人写她。你是第一个。”
吴万勋眼眶发热,低头看饭粒。一颗颗晶莹,像小星星。他想起写那段时:深夜下雨,他反复删改,总觉得不够真实。直到梦见陈玉珍站在井边回头看他,眼神平静,说:“我不是想死,我是累了。”他惊醒,流泪,立刻起身写下最后一段。
“你要信你的作品。”爸爸说,“别人说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那些事是真的,那些人是活过的。你写了,他们就没彻底消失。”
夜色变浓。天边最后一点光没了,星星一颗接一颗亮起来。银河横在天上,像洒了银子的河。吴万勋望着天空,忽然觉得自己很小,又很大——他只是个写故事的人,可这些故事,装着无数人的生命。
爸爸收拾碗筷进厨房。水龙头哗哗响,碗碟碰撞声传来。吴万勋没动,坐在原位看星空。他想起小时候,妈妈常说:“天上每颗星,都是地上一个人的眼睛。”她不信神佛,却信这个。她说:“你写的那些人,将来也会变成星星,看着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