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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质疑声起,万勋心受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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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万勋拎着盐袋从村道上走回来,脚步比去时轻快了些。雨刚停,路很滑,脚踩下去会陷进泥里,拔出来时有点黏。他走得不急,但每一步都踩得很实。信已经寄出去了,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稿子装在信封里,投进了镇上的绿色邮筒,U盘里的《拾穗者》也一起寄走了。这本书他写了三年,改了七遍,一百三十七页,十七章,每一个字都是他在煤油灯下一字一字敲出来的。

他想起昨夜写的两句话:“陈玉珍站在田埂上的样子”“她手里握着秧苗,辫子湿了贴在脸上。”

那两句话突然冒出来,像风吹开了记忆的门。他没多想,提笔就写,写完也没看第二遍,合上本子就睡了。早上出门前他又看了一眼,墨还没干透,纸上有他手指摸过的痕迹。

现在想想,那种写作的感觉,好像只是一瞬间的事。

路过杂货店时,门开着,有人在说话。声音不大,也不是冲着他来的,可他正好经过,话就钻进了耳朵。

“老吴家那书,怕是没人看喽。”

“以前还说写乡土文学,现在谁记得?”

“听说新写的更没人要,江郎才尽了。”

他没停下,也没抬头,手却抓紧了盐袋。布袋被捏出一道深印,原本松松垮垮的,现在变了形。他加快脚步,脚踩在泥地上发出噗嗤声。路边水洼映着天光,影子歪歪的,被水波拉长又压短。那影子不像他,倒像个陌生人,衣服旧,背有点驼,眼神空空的。

再往前几步,他看见一只蚂蚁在拖一粒米。米比它大好几倍,压得它几乎贴着地。它用六条腿慢慢挪,绕开小石子,跨过裂缝,一点一点往前走。触须一直在动,像是在找方向。吴万勋站住了。

他看了很久。后来想到自己把U盘放进信封的样子——也是这么小心,怕碰坏了,怕丢了。那时他觉得,稿子就像种子,撒出去总会有一颗发芽。他拿着信封走了半里路才到邮局,又在窗口站了三分钟才把信递进去。他想过,也许有编辑会看到,被打动,然后印成书,摆在书店里,或者学生桌上。

可现在,那些话像雨水渗进土里,把根泡软了。他开始怀疑:这粒种子,真的能发芽吗?

他推开院门,关门比往常轻。木门没发出“咔哒”声,只是轻轻一碰就关上了。院子里鸡还在笼里扑腾,狗趴在门槛上睡觉,一切都没变。但他站在屋檐下没动,手里还攥着盐袋。

过了一会儿,他才进屋。

屋里和昨天一样。钢笔还在桌上,黑色笔杆放在笔记本旁边,金属夹子翘着。煤油灯罩上有灰,风扇转着,嗡嗡响。他脱鞋上炕,走到书桌前,看了眼那支笔和空白的本子。昨夜写的两行字还在纸上,墨干了,纸面凹下去一块,是他反复摸留下的。

他伸手摸了摸那两句话,“陈玉珍站在田埂上的样子”,指尖停了一下,又移到下一句,“她手里握着秧苗,辫子湿了贴在脸上”。这两句他写的时候没犹豫,也没改。可现在看,觉得有点傻——别人怎么会记得?谁会愿意读这些?

他拉开抽屉,拿出U盘。红色塑料壳,写着“乡村振兴培训资料”,边角磨破了。他翻来翻去看了几眼,知道里面存的是《拾穗者》的终稿,一百三十七页,十七章,全是他的心血。他删了很多废话,只留下动作,只留下人。他以为这样就够了。

可外面的人说,他不行了。

“江郎才尽”四个字在他脑子里转。这不是第一次听到了。早年村里人笑他“种地的命偏要当文人”,他也听过。那时候他还敢顶回去——我写的是真的,你们不懂。现在不一样了。这话不再是赵二狗那样的混混说的,也不是醉汉随口骂的,而是变成了一种说法:你已经完了。

他盯着U盘看了很久,最后没插电脑,也没打开文档。把它放回抽屉,合上,锁好。钥匙转了一圈,发出轻微的声音。他坐在桌前,手放在膝盖上,看着窗外。南瓜叶上的水珠一滴一滴落下,砸在瓦片上,声音不大,但听得清。风吹动叶子,阳光照进来,在墙上晃。

他想起寄稿那天早上。天刚亮,雾没散,他揣着信走在村道上,脚步很稳。那时他想:只要写出来了,就不算白费。他特意穿了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扣子一颗颗扣好,像要去见重要的人。路过村口老槐树时,他停下看了眼树皮上的刻痕——那是他十五岁刻的名字,现在只剩一道浅沟。

他记得王老师说过:“写作不是为了让人夸你写得好,是为了不让某些事彻底消失。”

这话他记了很多年,现在听起来,却像一句空话。消失的事太多了,一本书哪记得住全部?

他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圈。先走到灶台前,看水壶。铝壶底有厚厚的水垢,烧水要很久。他没点火,也没加水,就看着。然后回到桌前,翻开笔记本,看到昨夜写的那两行字。按习惯,他该继续写一段,哪怕只有三句话。可今天,他不想动笔。

他把本子合上,推到一边。

风扇还在转,嗡嗡声比昨天更明显。他不知道是耳朵变灵了,还是屋里太安静。他躺到床上,背对着窗户,看房梁。松木梁有些发黑,角落有蛛网。他盯了很久,直到眼睛酸。狗叫了一声,又安静了。鸡被放出笼子,在院子里跑,爪子刨地的声音一阵一阵。

他没动。

中午他没做饭。饿了就从柜子里拿了个冷馒头,啃了几口,咽得费劲。水也没烧,直接舀了缸里的凉水喝半碗。胃里凉,他不在乎。他就是不想动。平时这时候,他早就坐在桌前打字了,哪怕整理旧笔记也会动手。可今天,他什么都不想做。

他想起十年前第一次发表文章的事。是在县文化馆的《田野风》上,一篇三千字的小散文,写母亲晒谷子。编辑是个戴眼镜的老头,回信说:“文字朴素,有泥土味,值得保留。” 那封信他还留着,夹在笔记本里,纸都黄了,边角卷了。那时他激动得睡不着,半夜爬起来一遍遍读,像那不是他写的。

后来他在地方刊物发了几篇,不算多,但也有了点名气。镇中学请他去讲课,他说:“别怕写小事,大事都是小事堆起来的。” 学生鼓掌,老师点头,校长都说:“老吴有水平。”

可这几年,稿子越来越难发。退信多了,电话少了,连以前联系他的编辑也不回邮件。有一次他打电话给省作协的杂志,接线员听完名字沉默几秒,说:“哦……您是写农村生活的那位?我们最近主推都市题材。”

他挂了电话,坐了半小时,没动。

傍晚天黑了,他划火柴点亮煤油灯。火焰跳起来,照亮半张脸。他把灯放桌上,去灶台烧水泡茶。水开了,他倒进瓷杯。茶叶是茉莉花茶,便宜但香,妹妹送的。他吹了口气,喝了一口。茶烫,咽得慢,放下杯子时轻轻磕了下。

屋里更静了。

他坐着不动,看着电脑屏幕。屏幕黑着,映出他模糊的脸。他没开机。他知道该写,也能写——脑子里还有好多故事没动笔:张婆婆冬天给流浪狗留饭团,赤脚医生背着药箱走十里山路出诊,粮站老人录老民谣……这些都是他想写进《沉默者列传》的。可现在,他不敢写。

他怕写出来又被说“还是那一套”“没新意”“没人看”。

他放下杯子,伸手摸键盘。键帽有点凉,沾了灰。他没擦,也没开机,把手收回来放在膝盖上。窗外南瓜叶还在滴水,一滴一滴,砸在瓦片上,声音单调。叶影晃着,可他不想提笔。

他知道今晚不会写了。

这是这么多年第一次。

他把钢笔推离桌角,盖上笔记本,吹灭灯。黑暗吞了屋子,只有风扇还在转,扇叶偏了点,嗡嗡响。他坐着没动,没上床,也没脱衣服。夜深了,鸡回笼,狗趴回门槛,风小了,叶子不动了。

他还是坐着。

灯芯熄灭后的余温慢慢散去。他感觉到那点热从桌面离开,像什么正在消失。他没动,也没说话。他知道有人说他不行了,知道有些人忘了他是谁,也知道这本书可能没人看。可他还在这儿。

他只是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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