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受邀活动,荣耀加身(2/2)
桃婆临走前问他:“你说的这些事,以后还有人知道吗?”那一刻他明白了,记录本身就是一种责任。人们总以为历史是由大事组成的,其实不是。真正的历史藏在女人缝衣服的针脚里,藏在男人磨锄头的手茧里,藏在一个孩子蹲在溪边数蝌蚪的眼神里。如果没人记下来,这些东西就会随着人一起消失,像风吹过荒原,什么都不剩。
第三,土地不会说话,但活在上面的人会留下痕迹。
脚印、炊烟、墙缝里的草籽,都是故事。他只是把这些捡起来,讲给别人听。
他把这三点写在三张纸上,标题分别是:“她是谁”“为何写”“怎么讲”。每张纸背面留了空,准备记问题和回答。
晚上,油灯亮着。灯芯跳了一下火星,他剪去焦头。屋里光线昏黄,墙上影子很长。他对着挂历练习。挂历是妹妹店里送的,印着二十四节气,图画简单:立春耕牛、清明雨伞、夏至麦浪……他站在屋子中间,清了清嗓子,开始读第一段。
声音有点干,像很久没用的风箱。他停下来喝水,再试一次。
这次慢了些,语气也平了些。他想象台下坐着人,有老人、学生、编辑、读者。他不看天花板,也不低头,而是对着挂历中间的位置说话——那里正好是“谷雨”的图,一片湿润的田野。
练到第三遍时,他发现自己总说“其实”。他删掉几个,换成“我想说的是”。
他又录了一段。用的是妹妹借他的旧手机,摄像头对着自己。录完回放,发现肩膀僵着,眼神乱飘,说到一半还咳了一声。他删掉重录,连录五次,挑出最好的一段存进文件夹。
夜里十一点,他关灯睡觉。睡前把三张讲稿放进帆布包夹层,拉好拉链。包放在床头,明天一早要寄回信确认参会。
第二天早上,他起床先烧水泡茶。灶膛添柴,火苗升起,锅底变热。茶叶是去年赶集买的茉莉花茶,便宜但香。他倒一杯,端到桌前,拿出信纸开始写回函。
第一封给省作协。他写:
“感谢邀请,我愿意参加交流会,并分享创作经历。发言内容以《桃婆记》为基础,讲乡村记忆的意义。随信附上讲稿提纲,请审阅。我不太会用电子设备,如有技术配合,请工作人员帮忙指导。”
字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像刻上去的。
第二封给市图书馆。他写:
“读者见面会已收到。主题可由你们定,我想谈谈书中人物和写作过程。如果有学生参加,能不能留些时间问答?我觉得年轻人的问题最真实。”
第三封给师范学院文学社。他多写了几句:
“同学们的问题我很重视。‘普通人如何成为主角’很好。我的回答是:他们本来就是主角,只是没人写过。每个人的生命都在讲故事,区别在于有没有人愿意听。我愿意去和大家聊。如果可以,我也想带一些笔记和手稿给大家看看。”
最后一封给青年文学促进会。他如实写:
“我没有做过PPT,发言将以纸质讲稿为主,可配合手写图表。如有设备支持,请提前告诉我怎么操作。我对‘真实性与文学表达’这个话题有很多体会,愿从个人经验谈谈。”
四封信写完,已是中午。阳光洒满房间,空气中浮着细小的灰尘,像星星在跳舞。他把信装进信封,贴好邮票,准备下午去镇上寄。
出门前,他再次检查帆布包。除了回函,还有讲稿、笔记本、笔、一瓶水。他背上包,站了一会儿,低头看脚上的旧布鞋。鞋尖破了,露出一点脚趾,但他没换。这双鞋陪他走过田埂、山路、县城的路,也该陪他走上讲台。
他转身锁门,钥匙转了两圈。
院外杨树叶沙沙响。远处有人吆牛耕地,声音飘过来。他沿着土路往村口走,步伐平稳,背挺得直。路上遇到熟人,有人打招呼:“万勋,又进城?”
他说:“去寄信。”
“寄啥这么急?”
“回人家的邀请。”
那人愣了一下,笑了:“哦,你是要去讲课了吧?广播里都念你名字了。”
他点头,没多说。
走到村口车站,班车还没来。他站在树荫下等,手搭在包带上。阳光透过树叶,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不看手机,也不来回走动,就静静站着,像在等一个早就注定的时刻。
车来了,他上车,投币,坐后排靠窗。车上人不多。有个老太太带着孙子,孩子手里拿着一本旧书,封面褪色了,但还能认出是《桃婆记》。小孩指着一段念:“她说,井或许会干,但人心不能枯。”
老太太听着,轻轻拍孩子的背。
吴万勋看着窗外,没回头。
车子启动,颠簸前行。他把手伸进包里,摸了摸那三张讲稿。纸边整齐,字迹清楚,像他这些年走过的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
他知道,这些信寄出去后,会有更多人知道他。
他知道,讲台不在村里,而在城市,在图书馆,在大学教室。
他也知道,他不是去炫耀,而是去完成一个承诺——对桃婆的,对那些沉默的人的。
三天后,回函陆续有了答复。
省作协打电话确认安排,说会派人接站;市图书馆寄来座位图,请他确认布局;师范学院文学社通过老师发来邮件,附了几十个学生的问题,工整抄在作业纸上:“您是怎么坚持写的?”“桃婆知道您写了她吗?”“我们总会忘记很多人,该怎么留住记忆?”
青年文学促进会寄来一份简单的PPT模板,建议他可以用图片辅助讲述。他还请教了村小学的李老师,学会了怎么把照片存进U盘。李老师笑着说:“您这可是咱们村第一个‘数字出版’项目。”
他没笑,只是认真记下每一个步骤。
一周后的清晨,他穿上唯一一件像样的衣服——深蓝色中山装,是十年前参加妹妹婚礼时买的,一直压在箱底。他刮了胡子,梳好头发,背上帆布包,再次走向村口车站。
这一次,不止一人向他挥手:“万勋,加油啊!”
“回来给我们讲讲城里什么样!”
“别忘了说,咱村也有文化人!”
他点头,微笑,踏上车门。
车轮转动,驶离村庄。
他知道,前方不是终点,而是一段新旅程的开始。
他带上的,不只是几页讲稿。
是他用十年时间,从泥土里挖出的记忆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