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二狗窥探,阴谋再起(1/2)
吴万勋合上本子,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窗户推开。风吹在脸上,他还在想以前的事。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手停在半空,笔尖离纸只有一寸。
阳光照进屋里,落在桌子上。蓝皮笔记本摊开着,第一页写着“《泥土之上》”四个字,墨迹还没干,黑黑的,很显眼。风轻轻吹动稿纸的一角,发出一点声音。他深吸一口气,闻到屋里的味道——有点霉,还有墨水味、煤油灯的味道,和昨晚留下的冷气。他握紧笔,笔尖慢慢落下,写下第一个字。
“那一夜的雪,不是飘,是砸下来的。”
七个字,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像在用力回想。这不只是写字,是在把三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一点点找回来。
他没抬头,继续写:“屋顶被压得响,柴堆盖满了雪,老槐树的枝都弯到了地。”他一边写,一边小声念出来,声音很低。他的字不好看,但很稳,一笔一画都很认真,好像怕吵到谁。
忽然,他看见院墙外的草动了一下。
很小的动作,像是风吹的,又像有东西经过。但他觉得不对。这里偏僻,平时没人来。现在天快黑了,谁会蹲在外面?
他不动声色,右手继续写字,左手悄悄摸着桌面,感觉有没有震动。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呼吸声,但他能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就像后脖子被人盯着。
他写完这句,轻轻把笔放回笔筒,动作自然,像只是休息一下。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窗外。
草不动了。
只有几根枯草晃了晃,像风刚走过。远处田埂上,一只乌鸦飞起来,打破安静。
他起身开门。
冷风扑面,吹得衣服乱飞。院子里很静,连鸡都不叫。柴垛旁边有根断枝躺在地上,昨天它还靠着墙。他走过去,蹲下看地上的泥。
有脚印。
新的,鞋底花纹粗,边缘磨损严重,是那种旧胶鞋。村里还有人穿这种鞋,但不多了。他顺着脚印看,一直通到屋后窗户
他眯起眼。
这不是第一次。
半个月前下雨那晚,他就在窗台下发现泥印,当时以为是狗弄的。五天前,他在晾的手稿背面看到指痕,像是有人戴手套翻过。三天前,门外的煤油灯突然灭了,灯罩内壁有擦过的痕迹。
这些事单独看没什么,但加在一起,说明有人在偷看他,而且越来越近。
他绕到柴垛后面,弯腰时看到地上有个东西——烟头。
他捡起来,捏在手里。
纸发黄,烟丝松散,烧得不匀,是村里最便宜的那种散装烟,十块钱三包,味道呛人,只有几个老烟枪抽这个。他知道是谁。
赵二狗。
这个名字一冒出来,他就明白了。
他没出声,也没追。他知道追不上。那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发现,就会立刻跑掉。与其浪费力气,不如留下证据。
他把烟头放进裤兜,转身回屋。
进门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天快黑了,田野模糊成一片灰,村口的老槐树只剩一个影子,孤零零站着。他忽然觉得,那棵树像在看着什么。
关上门,他先检查门窗。
东窗的锁坏了,轻轻一推就能开。他从角落找来一块木头,塞进窗框缠了几圈,打了结。门上了双层链子,这是从去年冬天就开始的习惯。
做完这些,他拉开抽屉,把刚写的稿纸一张张收进去,锁上。这叠纸有二十多页,是他三个月的心血。他不敢放在外面,哪怕家里没人。
然后他坐回桌前。
刚才那句话还在纸上,没擦。墨迹干了,像一道印子抹不掉。他盯着看了会儿,撕下一小条纸,在上面写字:
“有人想让我停下,可我偏要写得更稳。”
字写得很用力,差点划破纸。他把这张纸折好,压在砚台底下。这是他对自己的承诺。
他拿出新稿纸,铺平,拿起笔。
这一回,他写得更沉。
“屋顶被压得响,柴堆盖满了雪,老槐树的枝都弯到了地。风从窗缝钻进来,呜呜地吹,像有人在哭。我缩在床角,被子裹得紧紧的,还是冷。额头烫得吓人,耳朵嗡嗡响,眼前一会儿红一会儿黑。”
他一笔一画地写,每个字都想清楚。他知道这本书不能急。它要真实,十年后的人看了也要觉得是真的。
外面传来脚步声,很轻,像是故意放慢的。他没抬头,也没停笔。脚步声走到院门口,停了几秒,又走远了。
他记住了这个节奏。
不是家人。爸爸走路重,妈妈拖鞋,弟弟回来会喊一声,妹妹晚上不来这边。
是别人。
他把刚写的三页纸折好,放进抽屉最里面。然后拿出一个小本子,翻到空白页,写下:
“4月7日,傍晚,有人靠近院子,疑似赵二狗。抽烟,穿旧胶鞋,停留约五分钟。”
他合上本子,放进书桌暗格。
这是他新做的记录本。不是写故事,是记有人来过的事。每一条都写时间、地点、特征。他不打算报警。村里这种事,警察不管。他要自己留证据,等以后有用。
他重新铺纸,拿起笔。
这一回,他写得更深。
“妈妈坐在床边,一遍遍用手背试我的温度。她的手很粗,有茧,碰到我脸上有点疼。她没说话,只是不停地摸,好像只要一直摸下去,我就能好起来。”
写到这里,他手腕有点抖。
他想起那个晚上。真的很冷,骨头都在抖。高烧让他迷糊,但妈妈的手一直没离开。她穿着洗白的蓝布衫,袖口磨出了毛边。煤油灯很暗,照着她眼角的皱纹。
他还记得爸爸在外面劈柴,一下一下,很慢。后来才知道,他是想听屋里的动静。他咳一声,爸爸就停下来听;他哼一声,爸爸就进来瞧一眼,再出去。
那年他十二岁。
现在他三十八岁,回到村子,重新写那段日子。
因为他知道,那场雪不只是关于一场病。
那是整个村子被埋住的开始。
赵二狗确实还在。
他躲在村口的老槐树后面,半个身子藏在树后,眼睛一直盯着吴家。他看见吴万勋出门,绕到屋后,弯腰捡东西。他立刻缩头,心跳加快,手心出汗。
刚才他本来想靠近点,听听屋里在写什么。他趴在草里,一点点往前蹭,快到窗户时,不小心碰倒一根枯枝。“咔嚓”一声,在安静里特别明显。
他马上趴下,不敢动。
等了半天,屋里没动静,他才敢抬头。
可就在这时,吴万勋突然站起来朝这边走来。他吓得滚进草里,爬起来就跑,慌乱中把烟头掉了。他不敢回头,一路跑到村口,靠在树上喘气,胸口像拉风箱。
现在他站在这里,手攥成拳头。
指甲掐进掌心,也不觉得疼。
他记得小时候,吴万勋总爱坐在门槛上看书。别的孩子打闹、爬树、偷瓜,他就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坐着,风吹不动,雷打不惊。
他拿石头砸他的本子,吴万勋不骂他,也不打他,只是低头把纸捡起来,拍干净,继续看。
那时候他就烦他这样,不吵不闹,像什么都不在乎。
后来吴万勋开始写小说,村里人都笑他。说一个种地的,写什么书?能当饭吃?他也跟着笑,还去偷看过手稿。那些字密密麻麻,他看不懂,只觉得可笑。
可这几年不一样了。
吴万勋出了书,《麦穗低垂》《春水向东》,两本都上了省里的乡土文学奖提名。镇文化站把他当作家接待,县报登了他的照片,连王老师都说他是“有出息的”。镇上编辑专门来谈事,饭桌上摆酒,他爸吴建国戴上旧军帽,像个干部。
他越想越恨。
凭什么?他读过几年书?高中都没毕业!他干过一天正经活吗?整天坐在屋里写字,就能被人捧着?
他看着那扇亮灯的窗,心里翻腾。
他不怕吴万勋写作。
他怕的是吴万勋写出来的东西被人知道。
上次那本书写了他偷集体木材的事,虽然没点名,但村里人都明白说的是谁。那一段写的是“腊月十五,雪夜运木,车轮陷沟,人弃木逃”,时间和事全对得上。从那以后,没人敢把活交给他干,连打牌都没人愿意带他。
他不能再让他写下去。
他转身离开老槐树,沿着田埂往北走。天快黑了,田里没人。青蛙没叫,虫子也不响。天地间很静。
他走到一处废弃的砖窑前,停下。
这里荒了很久,四周长满草,藤蔓爬满窑口,像一张网。他看看四周,没人,才弯腰推开半塌的门,钻了进去。
窑洞里黑,空气闷,一股土腥味。他摸出打火机,“咔嗒”一声点亮。火光照亮墙角一堆东西:一把铁锹、一卷电线、几个玻璃瓶。还有一个黑色布包,鼓鼓的。
他蹲下,打开布包,里面是一台仪器,屏幕是黑的。他不懂怎么用,但那人说过,只要放在墙边,就能听到屋里说话。那人还给了他一种药水,说涂在纸上,字迹会消失。
“你别动手,”那人说,“你就放着,让它自己坏。”
他没问为什么帮他。他只知道,这人也恨吴万勋。不只是因为写书,而是因为吴万勋正在写的,是三十年前水渠塌方的事。
那次死了人。
死了三个民工。
其中一个是现任村干部的亲叔。
工程当年说是“意外”,但有人传,水泥标号不够,钢筋偷工减料,钱被一层层扣掉。可没人敢查,没人敢提。
吴万勋的父亲,就是当年监工的人之一。
而吴万勋,现在要把这些写出来。
他把仪器拿出来,擦了擦。冷的,滑的。他试了试开关,屏幕亮了一下,又灭了。没电。
他把仪器塞回包里,站起来。
他不会现在动手。他要等。等吴万勋写得多,写得深,等他把所有事都摊开在纸上,再一下子毁掉。那时,他才会真正垮。
他走出砖窑,把门推回原位。天已经全黑了,远处吴家的灯还亮着。他知道,吴万勋还在写。
他站在田埂上,望着那点光,低声说:
“你写吧,我看你能写到几时。”
吴万勋不知道这些。
他写完第三页,停下来活动肩膀。脖子有点酸,他揉了揉。外面完全黑了,他点起煤油灯,调小灯芯,省油。
他翻开昨天写的框架,对照刚才的内容。开头节奏对了,比之前更有画面感。他不再只写自己发烧,而是先写环境,写风,写屋檐,写整个村子被雪压住的样子。这样,故事就有了根。
他继续往下写。
“妈妈坐在床边,一遍遍用手背试我的温度。她的手很粗,有茧,碰到我脸上有点疼。她没说话,只是不停地摸,好像只要一直摸下去,我就能好起来。”
他写得很慢,每个句子都想清楚。他知道,这本书不能急。它要真实,十年后的人看了也要觉得真。
外面又有脚步声,很轻,像是故意放慢的。他没抬头,也没停笔。脚步声走到院门口,停了几秒,又走远了。
他记住了这个节奏。
不是家人。爸爸走路重,妈妈拖鞋,弟弟回来会喊,妹妹晚上不来这边。
是别人。
他把刚写的三页纸折好,放进抽屉最里面。然后拿出小本子,翻到空白页,写下:
“4月7日,傍晚,有人靠近院子,疑似赵二狗。抽烟,穿旧胶鞋,停留约五分钟。”
他合上本子,放进书桌暗格。
这是他新设的记录本。不是写故事,是记威胁。每一条都写时间、地点、特征。他不打算报警。村里这种事,警察不管。他要自己留证据,等以后能用。
他重新铺纸,拿起笔。
这一回,他写得更沉。
“妈妈坐在床边,一遍遍用手背试我的温度。她的手很粗,有茧,碰到我脸上有点疼。”
他一笔一画地写,像刻字。
外面风大了,吹得窗纸啪啪响。他抬头看了一眼,把灯芯调亮一点。
灯光下,他的影子映在墙上,背挺直,手不停。
他忽然想起二十年前,在省城打工的日子。
那时他在印刷厂做校对,每天看很多稿件,眼睛熬得通红。有一次,他看到一篇小说,讲的是乡村教师坚持办学的故事。他看得哭了。那天晚上,他在出租屋的灯下写下第一行字:“我也要写这样的故事。”
从那以后,他开始偷偷写。
白天干活,晚上写。写在废纸背面,写在烟盒上,写在手机备忘录里。他写家乡的山,写父亲的背,写母亲煮的红薯粥,写冬天的雪,写夏天的蝉鸣。
三年后,他辞职回家,决定专心写作。
村里人笑话他:“你一个农民,还想当作家?”
他没解释。
他知道,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懂,文字有多重要。
它可以揭穿谎言,也可以唤醒记忆。
可以让人羞愧,也可以让人重生。
他写的第一个长篇,是关于九十年代村办企业改制的事。那本书出版后,一位当年被迫下岗的老工人找到他,拉着他的手说:“你写的,就是我这辈子。”
那一刻,他知道自己没写错。
现在,他要写的,是三十年前那场被掩盖的水渠塌方。
他知道这很难。
不仅因为时间久,资料少,更因为牵扯太多人。那些当年参与工程的人,现在有的当了村干部,有的开了公司,有的搬去了县城。他们不想让往事重提。
但他必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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