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孝顺”的儿子(1/2)
第17章:“孝顺”的儿子
城门口假瞎子案审完的第二天,西河县城东的柳条巷出了一件小事。
小事本不该惊动县衙,但偏偏有人把它捅到了公堂上,而且捅得理直气壮——有人告邻居偷了他家的鸡。
原告姓郑,是个秀才,在聚贤书院读过几年书,后来考不中举人就回家继承了祖业。
说是祖业,其实就是三间瓦房和院子里的十几只芦花鸡。
郑秀才三十出头,面皮白净,说话慢条斯理,见人先带三分笑。
街坊邻居提起他,没有不竖大拇指的——“郑秀才孝顺啊,每天给他娘送肉吃”,“人家那才叫读书人,知书达理”,“西河县第一大孝子”。
告状那天郑秀才穿了件半新不旧的长衫,袖口磨得发白但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提着一只鸡笼。鸡笼是空的,笼底沾着几根鸡毛。
他进了公堂先给苏糖糖行了个标准的礼,然后才开口。
“大人,学生郑文清,状告隔壁王屠户偷了学生家一只芦花鸡。今早学生去鸡笼喂食,发现少了一只。鸡笼旁有一串脚印,一直通到王屠户家门口。学生敲王家的门问,王屠户不认,还骂学生是书呆子,说他自己就是卖肉的,用得着偷鸡?”
郑秀才说完又行了一礼,然后退到旁边,站得端端正正。
苏糖糖让人把王屠户带来。王屠户人还没进公堂,声音先到了——“大人!冤枉啊!我王老四杀了一辈子猪,从没碰过别人一根鸡毛!那脚印是我今早去肉铺上工路过他家门口,那是去肉铺的近道,整条巷子都从那边抄!他丢了鸡凭什么赖我?”
王屠户往旁边那么一站,公堂上的气氛立刻变得微妙起来。
苏糖糖靠在椅背上,啃完最后一口糖葫芦才慢悠悠地开口。
“你们这条巷子,有几家养鸡?”
“就我一家。”郑秀才答。
“那鸡笼放在什么位置?”
“后院靠墙。”
“离王家有多远?”
“一墙之隔。”
苏糖糖若有所思,她站起来绕到阿福跟前,问了一句:郑秀才平时人缘怎么样?
阿福翻了翻手里的册子,飞快地报了一串名字——都是柳条巷的邻居。说郑秀才平时见人就打招呼,左邻右舍谁家有事他都搭把手,尤其对自己娘孝顺得没话说。每天天不亮就去早市买肉,买回来亲自下厨,做好了端到老娘房里。柳条巷的邻居说他娘吃的比员外还好,顿顿有肉。
苏糖糖又问:“谁亲眼看见他每天给他娘端肉了?”
阿福又翻了翻,说有三个人能作证——巷口卖菜的老张、隔壁洗衣的周嫂、还有更夫老赵。说每天傍晚郑秀才厨房里飘出来的肉香味,整条巷子都闻得见。
郑秀才站在堂下,听到阿福的话微微低下了头,脸上浮现出一种极谦逊的微笑。
他说阿福兄弟过奖了,母亲大人年事已高,做儿子的尽一点心是应当的。
王屠户在旁边哼了一声,拧着脖子说就算他真孝顺那也跟他偷不偷鸡是两码事。
苏糖糖没有接他的岔,她往椅背上一靠,忽然蹦出一句“今天不审了”。
她宣布今天先吃饭再审案,然后带着顾临渊、林大壮、阿福,四个人直奔柳条巷方向。
顾临渊手里还攥着笔,他以为她会先去王家查看现场。结果苏糖糖说——我想去郑秀才家蹭顿饭。
郑秀才的院子收拾得确实干净。三间瓦房虽然旧了,但窗纸是新糊的,门口的石阶扫得一尘不染。
院子里种了一棵枣树,树下摆着石桌石凳,桌上放着一个茶壶和两只茶杯。
鸡笼在后院墙边,是用竹篾编的,笼门关着,里面蹲着十来只芦花鸡,个个都胖嘟嘟的。
苏糖糖一进门就笑盈盈地跟郑母打了个招呼。
郑母从屋里出来,头发花白,背微驼,走路拄着一根竹杖。
她的衣裳洗得发白,领口磨出了线头,但补丁不是随便缝的——每一块都是同色的布,针脚细密,正面几乎看不出痕迹。
老太太的精神头看起来不太好,说话的时候气若游丝,跟苏糖糖行了个礼就退回屋里了。
郑秀才招呼他们坐下,说正好今天买了排骨,一定要留县令大人吃顿饭。
苏糖糖没有推辞。
她坐在石凳上,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靠西墙的那间屋子。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窗纸也是新糊的,没有一丝破缝,油纸干净得几乎透明——那种新不是刚贴上去的,是贴了以后没被里面的人碰过。
郑秀才去厨房的时候苏糖糖端起石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绕着小院转了一圈。
她手指滑过鸡笼的篾片,篾片上的划痕杂乱,有深有浅,积着撒过谷糠剥落又补上的旧灰。
她走到和王屠户家相邻的那面墙跟前。墙面爬了半墙牵牛花,叶子蔫蔫的,但墙根下有几块新翻过的碎石,碎石缝里夹着半根鸡骨头。
骨头有啃咬痕迹,不像是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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