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步步高谈判(2/2)
“范围还是宽。这样吧,运营商定制机不得做商业代言,但允许在运营商发布会上作为嘉宾出席,不涉及产品推荐。这个底线如果你们不让,后面不好谈。”
刘子怡沉默了一下:“行。这一条让给你。但我得补一个,杨小姐在代言期内,社交媒体上不能主动晒其他品牌手机。包括运营商定制机。哪怕是不点名,不露logo,都不行。这是我的要求。”
曾佳点头:“这个没问题。本来我们也不会这么做。还有就是你们品牌这边,代言期内也不能再把杨蜜的形象和其他任何手机竞品同框投放,包括联合活动。我们得把这个条款写进去。”
“这个……”刘子怡的副手插了一句,“曾小姐,我们对等的意思是,杨小姐不能为竞品站台。但要限制品牌方和其他艺人合作,这个我们没法答应。品牌方的广告策略是动态的。”
曾佳看了那副手一眼,“我没说不让你们跟别的艺人合作。我要求的是,你们不能拿杨蜜的形象,和别的手机品牌及其代言人放在同一张海报、同一个活动里。这很过分吗?还是说,你们原本就打算做那种多代言人混投?”
刘子怡抬手止住副手,说:“不会。我们做单一主视觉。你这条可以写。但范围限定在音乐手机产品线内,不能扩大。”
“那是自然。我只盯着我该盯的。”
“接着就是付款节奏。”刘子怡翻开另一页,“代言费分四笔。签约付三成,广告拍完付三成,上市首月付三成,期满付尾款。四笔,每笔按节点走。”
“四笔可以。但上市首月那笔,我要在上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账。逾期一天,按日万分之五计违约金。你们是大集团,资金规划应该不用我提醒。”
刘子怡皱了皱眉:“十五个工作日?上市首月本来事就多,渠道结算、广宣核对,哪一样不在那几天压着。二十天行不行?”
曾佳摇头:“十五天,是我的底线。你们把节点写得那么死,自己付款却要留那么大弹性,这说不过去。而且刘总你比我清楚,广告拍完那三成在上市前,真正和上市绑死的就这一笔。这一笔都拖,那后面的尾款我更不敢想。”
刘子怡跟法务咬了几句耳朵,终于说:“十五个工作日,可以。但前提是,杨小姐这边所有宣传素材都按时交付,不得拖期。素材延期,付款节点顺延。”
“合理。素材交付节点我们也会写清楚,双方按约走。”
“接下来是肖像权。平面、电视、网络,三类授权,我们都要。素材必须经你们团队审核,二次创作另外授权。这些是常规。
但我要加一条,产品上市期间,杨小姐在公开场合被媒体拍到,如果使用其他品牌手机,我们有权要求她配合澄清。这一条,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