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木资本完整架构(1/2)
【第五层:双木资本(最终实际控制方)】
控制主体:林深先生(通过私人信托受益人权利+不可撤销授权书+受托人忠诚义务控制)
持股
控制方式:无直接股权关联,通过加密书面授权管控下层核心决策
核心功能:制定长期战略、任命第四层核心载体董事及关键人员、接收风控部间接汇报(经缓冲层)、享有全部资本收益
隐匿设计:所有指令加密留存(无纸质痕迹),依托受托人忠诚义务实现控制权隔离
↓(间接控制,无直接股权链路)
【第四层:三级终极隔离核心载体(主备联动,唯一桥梁)】
主体构成(3个,主备联动):
1. 主载体:开曼群岛·双木控股有限公司(核心运作主体)
2. 备用载体A:百慕大·木森控股有限公司(主载体风险备用)
3. 应急载体B:泽西岛·深禾控股有限公司(极端情况切换)
控制方式:由信托结构 PTC(私人信托公司)代持,林深或其信任的人担任PTC董事,接受林深书面授权管控
核心部门(内部独立运作):
运营部:采用专业机构外包模式(3-4家互不关联离岸机构),执行投资指令、协调下层运作
风控委员会:独立运作,拥有一票否决权(董事会下设,由林深书面授权的人担任委员长),汇报路径→离岸合规官→私人律师
管家→林深(资金超过10亿美金级别可直接联系林深。同时,10亿美金以下按预设策略自动执行,风控月度复核。)
核心功能:持有第三层全部股权、汇集全架构资金
资产
收益、下达核心指令、风险熔断触发
↓(全资持股,合法股权链路)
【第三层:二级嵌套离岸夹层(跨司法区链条,分散追溯)】
主体构成(多主体,按业务
地域拆分):
BVI·木禾投资有限公司(对接北美业务线)
开曼·深境资本有限公司(对接欧洲业务线)
百慕大·木森资产有限公司(对接亚太业务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