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遗玉(1/2)
次日晨鼓才落,问签便送进了高墙。谢无咎被带进问答房时,案上没有玉,只有一张窄签、一页案物来源节录和三张空白答纸。
窄签上的问题也很短。
玉甲初始何来,何人所授,何时入手。
大理寺评事仍坐在原处,身旁却多了上回会签时来过的刑部随案主簿。主簿先核拘牌,再核封套,最后把案物来源节录推到谢无咎面前。
上面只列玉甲一项:
谢府旧物。原持人谢无咎。初始来历待本人答。
下方另列一行:六月十四公开见证至六月三十官署接物,中间保管状态依沈氏陈述。
后面另附案物总目的共同核见——同形左半,不能配合,用途未明。
三项核见一个也没有少。
谢无咎看完,把纸推回去:“问吧。”
主簿道:“玉甲初始何来?”
“家母旧物。”
录事的笔尖刚沾上纸,主簿已经追问:“哪一位家母?”
“生母,崔氏。”
“何人转交?”
“她亲手给我。”
“何时?”
谢无咎停了一息:“承安九年秋,我第一次随军北行之前。确切哪一日,不记得。”
录事把“不记得”写在答后,没有替他补成九月或重阳前后。主簿却道:“承安九年,你已经要去北境。她偏在此时把一枚剖开的玉交给你?”
“先后如此。为何如此,我不知道。”
“她当时说了什么?”
“说是旧物,叫我收好。”
“没有说凭此认人?”
“她没有这样说。”
“没有说另一半在谁手里?”
“她没有提过另一半。”
“也没有说北境有人见玉便可信?”
“她也没有说过北境。”
他记不得那日是初几,却记得东暖阁的窗纸刚换过。母亲从妆奁夹层取出玉时,没有文书,没有成对的另一半,也没有叫任何下人在场。玉孔里已经穿着一根暗色旧绦,她只把绦结在他掌心压了一下,说:“旧东西,带着吧,别丢。”
主簿听他复述完,立刻问:“今日随玉甲入袋的旧绳,就是崔氏当年所系?”
“不能认。”谢无咎道,“绦子坏过,也换过。我只认玉,不认今日那根绳是承安九年的原物。”
三句否认落在纸上,反而把“母亲亲授”围得更显眼。
主簿翻过来源节录:“可你后来确实拿它试过谢家旧人。”
这句话不是来自今日案物。谢无咎抬眼,看见主簿手边另压着一张旧问摘要,纸角露出“旧部”“暗记”几字。
“我确实试过,也曾把它称作谢家旧部认人的信物,对沈氏说残供暗记与玉‘正是一对’。”他没有否认。
录事的笔顿住。
评事问:“既不知用途,为何拿它试人?”
“我后来在一份残供上见过相近暗记,又有人认得我手里的玉,便据此把它判断成那条经办人线的记认,也把图样相合说作‘一对’。”谢无咎道,“这是我后来的判断,不是家母当年的原话。今日入官纸,只能确认那一处暗记相近、那一个人认得,不能把判断倒写成授物用途。”
主簿道:“有人认得,便说明它是信物。”
“只能说明那个人认得。”
“谢家旧人认得谢家世子手中的玉,还不能说明是谢家信物?”
“一人认物,是一项亲见。谢家上下以此通行,是一套制度。”谢无咎看向录事,“中间差多少人、多少次交付、多少条旧例,现案一项也没有。”
主簿笑意很淡:“世子倒替一枚玉分得干净。”
“不分干净,你今日问的是我母亲,明日卷上写的便会是谢家。”
问答房静了一瞬。
录事把方才那句念回:“被问人称,承安九年秋赴北境前,由生母崔氏亲授玉甲;授物时只称旧物,未说明用途、另一半去向或持用规制。被问人后来据残供相近暗记及一名旧人识认,曾将玉甲判断为该处记认并以玉试探该人;此系后来判断,不是授物人口述,也不能据此建立谢家通行制度。”
谢无咎道:“‘一名旧人’后添‘身份未在本问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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