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縱使相逢應不識 縱使相逢應不識(2/2)
待到臨盆,她生産也頗為順利,沒吃太多苦頭,最終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兒子。
沈銘是入贅的女婿,這孩子自然是要姓楊的。
老丈人抱着孫子,越看越歡喜,但是想想自己這個女婿又救過自己的命,又覺得有些對不住他。
便拍着沈銘的背,爽朗地笑道:“這孩子,就叫楊沈吧。等以後你們再生一個,就姓沈!”
沈銘站在搖籃旁,低頭看着兒子安靜的睡顏,面色平靜如水。他淡淡道:“我無所謂。反正都是我的孩子。”
他又輕聲補了一句,“再說小姐生産辛苦,孩子有一個就夠了。”
永遠不要看男人說了什麽,要看男人怎麽做。
沈銘骨子裏是個大男子主義的人,主要體現在那份近乎執拗的責任感上。
有了孩子之後,他越發賣命,越發拼殺,加上性子好、做人厚道,不賣關子也沒架子,身邊聚集的人才越來越多。這支起義軍,漸漸有了稱王的底氣與規模。
為了攻城略地,他常年不在亳州,楊伏兒等女眷自然留在大本營照看家中事務。
可等到兒子楊沈剛滿一歲,學會走路的時候,沈銘二話不說,把孩子抱去了軍營,直接養在自己的營帳裏。
兒子缺母乳,就拿馬奶來喂。那時帶兵打仗的已經是沈銘說了算,楊首領雖然心疼孫子,可看着這個已經成了氣候、動不得的女婿,也只能無奈嘆氣。
夜裏兒子尿床、哭鬧,擾沈銘休息,他也都認了,誰叫他是當爹的呢。
沈銘心裏有自己的算盤,“我兒子都不跟我姓,要是再繼續養在楊家人身邊,等他長大了,我不徹底成了外人?再說是個兒子,又不是女兒,歷練歷練也好。”
倒是苦了楊伏兒。她每兩三個月就要騎馬趕赴前線,陪兒子住上兩個月,再騎馬趕回家照顧父母。兩頭奔波,辛苦自不必說。不過楊伏兒倒有些樂在其中,她喜歡軍營裏那種衆星捧月的感覺,将士們圍着喊“夫人”“嫂子”,讓她覺得風光又踏實。
說到底,江旭和楊沈這兩個孩子,都是被各自父親一手帶大的。不同的是,楊沈雖然活得辛苦,卻比那個養尊處優的江旭,正常太多了。連好脾氣的楊沈都被江旭折磨得想逃。
作者有話說: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