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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密室(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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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于案发后第三日凌晨两点十一分时,从十一栋三单元进入底下车库,走汽车行驶的坡道,绕过闸门离开小区,此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他的打扮非常奇怪。大冬天不穿外套,而是穿着一件略显单薄的黑色毛衣。毛衣里面套了一件短款的白色连帽羽绒服,码数偏小,看起来像女士的。

他走路时全程埋着脑袋,一顶破旧的鸭舌帽将他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但一个不经意的抬头,还是让警方捕捉到了他的面部特征——他左边脸颊靠牙后跟的位置有一个大脓包。

经物业确认,此人非小区业主,也不是租户。一般来说,陌生人进入小区都是需要登记的,但多名保安均表示从未见过此人!

很快,技术人员便将拍摄到他面部的那关键一帧画面截取下来,通过人脸比对系统匹配到了对应的人员。

吴终兴,男,四十二岁,曾多次因为偷钱、抢劫入狱。出狱后他不知悔改,数日前又犯下了入室抢劫、杀人等重罪。是一名在逃通缉犯。

比对结果一出,几乎所有人都认定吴终兴就是本案的凶手了。随即,立刻对其实施了抓捕。

可事情到这里,还有一个谜题没有解开。那就是,吴终兴究竟是如何逃出那间密室的呢?

郑警官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某天晚上,他坐在书桌前翻看犯罪现场的照片,无意间发现被害人的书架上有一本非常显眼的小说——《人间椅子》。

郑警官茅塞顿开,“难不成,凶手就是受到了这本小说的启发?”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他立马丢下手里的照片,驱车来到了案发现场。一进门,他就将目光锁定在了客厅中间那张巨大的三人沙发上。

沙发没有靠墙,整个背部直接裸露在外。案发后,他曾检仔细查过沙发表面,并没有发现破损。

他也曾试图挪动这张沙发,但沙发实在是太沉了,根本就挪不动。再加上这是一张落地沙发,他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沙发底部无法藏人。

但如果沙发的座框内部是空的呢?

郑警官深吸一口气,从背后推了推那张皮质沙发。这一次,他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便将其推翻了。

沙发底部露出来的一瞬间,郑警官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底部的外皮被人用利器割开了一个“U”字型的大口子。掀开那张破损的皮,可以看见口子里面的海绵被掏空了一块,刚好能容下一个成年人蜷缩着进去。

除此之外,他还在里面发现了一双带血的鞋套和一件血衣,以及几根属于人类的毛发。

为了还原当时的情景,郑警官主动钻了进去。然后,依靠自身重量,轻而易举将沙发翻回了原位。地毯很厚,沙发落地时几乎没有声音。

只不过,从沙发里出来时要费些功夫,需要弓着背将沙发斜着顶起来三十度以上,才能勉强从里面爬出来。

直到这一刻,真相才浮出水面。

原来,杀害刘伊萍后,吴终兴并没有第一时间逃跑。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干净自己遗留在现场的指纹,躲回了沙发里。

他在里面待了很久很久,直到警察破门进入,直到他们检查完现场全部离开。

从沙发里出来后,他也没有第一时间逃走,而是继续躲在案发现场,等待时机成熟。

两天后的凌晨,他为了御寒,从被害人衣柜中选了一件稍微合身的外套,穿在毛衣里面,出了门。

然后,他通过楼梯上到天台,恰好那时天台的门已经被物业打开了,他才顺利地从天台下到了三单元楼的地下车库。

趁着夜深人静、保安定点巡逻时。最终,成功避开所有人的视线,逃出生天。

几天后,吴终兴在距离案发地四十公里外的一处烂尾楼里被警方抓获。

据吴终兴交代,案发前十一天,他从邻市逃亡到了这里。他已经饿了很多天了,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就算有,他也不敢去买东西吃。

那天早上五点多,天还没亮,他偶然晃荡到了这个高档小区附近,便计划重操旧业——入室行窃,顺便再找点儿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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