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创作加速,灵感不断(1/2)
吴万勋把笔帽拧紧,放进铁皮盒里。这支钢笔是他父亲留下的,黄铜笔身已经磨得发暗,只有笔尖还有一点亮光。他每次用完都会擦干净,像藏一个不能说的秘密。铁皮盒原来是装止咳糖浆的,红漆掉了大半,边角也卷了起来,但他不想换。这个盒子刚好能卡住钢笔,不会松也不会晃。他把盒子推到抽屉最里面,压在几封没寄出去的信
阳光照进屋子,落在桌角那碗红薯上。红薯皮裂开了,露出橙红的瓤,热气早就没了,只剩一点温。昨晚煮得太久,锅底糊了一层,他刮下来扔进了灶膛。这红薯是今早从地窖挖出来的,个头不大,但很甜。他本来想趁热吃完再去田里,可刚坐下翻开本子,就开始写,一写就写到了半夜。等他抬头时,外面天都黑透了,屋里煤油灯的灯芯烧成了黑团,红薯也凉了。
他站起来活动肩膀。肩胛骨发出咔的一声,像老木门被推开。冬天落下的毛病,一累就疼。手指也有点僵,尤其是握笔的中指和食指,关节硬,指甲边上还有墨水印。他搓了搓手,感觉很粗糙。这张书桌是爷爷传下来的,榆木做的,桌面不平,右下角有一道深痕,是他七岁那年用柴刀刻的——那天他第一次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他没看墙上的年画。那是十年前供销社送的,画着胖娃娃抱鱼,颜色褪得看不清脸。年画顶、四月十五送粮、五月廿二去镇上取药……字迹潦草,很多已经模糊。他也没重写,反正记得清楚。
他也没回头看桌上摊开的本子。他知道那页写了什么:井边洗衣的女人死后,大家发现她洗的全是小孩的衣服。这段文字写得很快,几乎一口气写完,连他自己都吃惊。不是因为不知道这事,而是写的时候太顺,好像不是他在写,是那些记忆自己跑了出来。
他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太阳已经升得很高。雾散了,天空很蓝,东山那边飘着几缕云,像风吹乱的棉花。院子里鸡还在找吃的,一只芦花母鸡带着五六只小鸡在墙根扒土,咯咯叫着,时不时啄起一颗石子又吐掉。狗换了姿势趴着,肚子贴地,舌头微吐,耳朵偶尔抖一下赶苍蝇。它叫阿黄,跟了他八年,老了不爱动,但晚上一有动静就会低吼。
他穿过院子,脚步轻,踩在地上没什么声音。院里的老枣树结了青果,叶子茂密,地上有斑驳影子。他小时候常爬上去摘果子,妈妈总在子,以前是用来绑秋千绳的,绳子早烂了,钉子还在,锈黑了。
他扛起靠在墙边的锄头。锄柄是槐木的,摸起来光滑,末端缠了布条,防滑也防裂。锄刃很锋利,昨晚他刚磨过,闪着亮光。这是他爸用过的,后来给了他。村里有人劝他买新的,“现在都有合金的,省力”,他不肯换。老东西用久了顺手,人也一样。
地在村西头,离家不到半里路。一条土路通向田野,路边长满野草,有蒲公英、车前草和狗尾草。早上露水没干,裤脚蹭过去湿了一片。他走得不急,一步一个脚印,鞋底沾泥,留下浅痕。远处麦苗刚过脚踝,绿得很深,风吹过来一起一伏,像一层会动的布。春播完了,现在要除草护苗,不能耽误。
他弯腰开始锄草,动作熟练,一锄一挪,节奏稳。杂草主要是稗子和马齿苋,根浅好除。锄头进土三分,翻出湿泥的味道。太阳晒在背上,衬衫后背慢慢湿了,贴着皮肤,有点黏但不难受。他习惯了这样的活,身体动起来,脑子反而安静。
干了半个钟头,他直起腰擦汗。毛巾搭在肩上,早湿透了,他拿下来抹脸,再挂回去。抬头看见老井的方向。
井口盖着铁栏,是几年前村里统一装的,防人掉下去。杂草从缝里钻出来,枯黄一片,盖住半边井沿。井台的青石板裂了,缝里长了苔藓,踩上去滑。他记得小时候这口井是全村人的命根子,挑水做饭洗衣全靠它。夏天井水凉,喝一口全身爽。冬天冒白气,像底下藏着火。
他忽然想起昨夜写的那句:“井水冬暖夏凉,传说通着地下河。”当时随便写的,现在想想,好像有更深的意思。老人常说井底连着暗河,谁掉进去尸体会冲到百里外。还有人说夜里听见井里哭,细听又没了。他小时候信这些,后来读书多了就不信了。可现在看着荒废的井台,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画面:
夏天傍晚,天边有晚霞,空气闷热,蝉一直叫。女人蹲在井边洗衣,木盆放在垫高的石头上,棒槌敲衣服的声音清脆,水珠溅到裤腿上,留下一个个深点。她们几个一起洗,一边洗一边聊天,笑声混着水声,在黄昏里飘得很远。有个穿蓝布衫的女人来得晚,一边搓衣服一边小声唱歌,调子记不清了,声音哑,像风吹破窗户纸。
那女人姓陈,大家都叫她“陈家嫂”。丈夫死了,儿子五岁那年掉进井里,捞上来时没气了。从那以后,她每天晚上都来井边洗衣,不管刮风下雨。别人劝她别去了,“看了伤心”,她只摇头,不说一句话。直到她去世,邻居收拾屋子,才发现屋里堆满了小孩的衣服——袜子、裤子、小褂子,全都洗干净叠好了。最小的一件还是婴儿穿的,袖口绣着“平安”两个字。
吴万勋放下锄头,在田埂边坐下。树荫不大,只能遮住半边身子,另一半还在太阳下。他从怀里掏出蓝皮笔记本,拧开钢笔。纸有点皱,是前几天下雨赶路时沾湿留下的。那天他去镇上交稿,回来路上下大雨,山路泥泞,他把本子塞进内衣口袋,还是没护住。好在字没晕,只是纸变软了,翻动时沙沙响。
他没管这些,低头就写:
“六月天黑得晚,井边洗衣的女人越聚越多。她们说话不怕人,谁家吵架、哪对男女相好,都在水声里传开了。有个寡妇每晚都来,不说闲话,只低头洗衣。后来她死了,人们才发现她洗的全是孩子的小衣裳——她唯一的儿子五岁那年掉进井里,捞上来时没气了。”
字写得快,笔尖划纸沙沙响,像春蚕吃叶子。他不停,接着写下几个名字:
瘸叔修伞那天,袖口沾着桐油;清明扫墓的婆婆,篮子里总放一把小剪刀,用来剪坟头草;还有那个喂猫的女人,左手无名指缺了半截,说是冻伤坏死自己拿菜刀割掉的。
写到这里,他笔停了一下。最后一个名字让他心里一紧。那女人叫阿桂,住在村东头老屋,一个人住很多年。没人知道她从哪来,只知道她每年冬天都不见,春天才回来,脸色白,走路不稳。有人说她在山外有男人,也有人说她是逃难的戏班女子。她从不解释,只每天按时去桥墩下喂猫。
她用粗瓷碗喂猫,每天一碗剩饭,有时加点鱼骨头。猫认得她脚步,远远听见拐杖声就围过来。她不说话,也不摸猫,只是倒完饭就坐在石墩上发呆。她死后第七天,来了个外乡人,说是她弟弟。他一句话没说,拎着一只旧箱子走了。那只玳瑁猫追了半里路,直到人看不见才停下。
吴万勋合上本子,塞回怀里。太阳到头顶了,麦地里热浪升腾,空气像凝住了一样。他站起来拍掉裤子上的土,继续锄地。锄头翻土时带出几条蚯蚓,在阳光下扭动。他看了一眼,没踩,让它们慢慢钻回土里。
他知道蚯蚓对土好。小时候爸爸教他:“你看它来回钻,土就松了,庄稼才长得好。”他八岁那年不小心踩死一条,晚上做噩梦,梦见蚯蚓变成人站在床前问他:“你为什么杀我?”吓得不敢睡。现在不怕了,反倒觉得它了不起——地底下多少生命默默干活,没人知道。
下午收工回家,他在灶房舀水洗脸。井水冰凉,冲掉脸上灰和汗,头皮一激灵。他闭眼感受水流顺着脸往下滴。抬头看见窗外枣树,枝头小枣开始红了,有的已经掉落,在泥地上砸出小坑。他摘一颗咬了一口,又酸又涩,带点甜,还没熟。
他想起昨夜还写了赵老师教写字的事,擦干脸就进屋。
屋里很静。桌上那碗红薯不见了,碗底一圈糖渍在阳光下闪亮。他坐到书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叠新稿纸。昨夜写的没重读,直接翻到空白页。蘸墨,悬笔,落下。
先写瘸叔。
他左腿短,走路一瘸一瘸,但手很稳。修伞不用钉,用铜丝一圈圈缠牢。有人问他为啥不涨价,他说:“人难时,一把伞就是命。”有一年连下三天暴雨,村东头山体滑坡,压垮两间房。瘸叔背着药箱冒雨救人,摔了一跤,断腿磕在石头上,血顺着裤管流。他咬牙爬起来,还是把三个孩子背出了塌屋。
写到这里,吴万勋停下,想起那个夜晚。电闪雷鸣,雨下得像倒水,全村停电。他和几个年轻人打火把往山下跑,远远看见瘸叔在泥里挪,肩上背一个,手里牵两个。左腿拖在地上,每走一步都像撕肉。有人想替他背,他摆手:“我能行。”最后三个孩子都救出来了,瘸叔因失血昏倒在卫生所门口。
第二天全村人凑钱给他治伤,他坚决不要。“我是医生,救人是本分。”他说这话时很平静,就像说“今天天气不错”。
再写清明婆婆。
她每年清明去同一个坟头,不烧纸,只放白菊和糯米糕。村里人都说那坟是空的,她儿子根本没埋那儿。可她不管,照样年年去。有一次她病倒,邻居打扫屋子,在床底下发现一双小鞋,布面褪色,鞋尖破了。没人敢问,也没人提。
吴万勋记得那双鞋:黑色灯芯绒,鞋头绣一朵歪斜的小花,针脚粗,明显是自己缝的。他曾悄悄问妈妈:“那孩子去哪儿了?”妈妈叹气:“听说参军走了,再没回来。她不信,非说活着,每年都等。”
后来才知道,那孩子确实在战场上牺牲了。报丧送来时,老人已经糊涂。村干部商量后决定瞒着她,造了个假坟,让她年年祭拜。这一瞒就是三十年。
最后写桥头女人。
她用粗瓷碗喂猫,每天准时出现在桥墩下。猫认得她脚步,听见拐杖声就围过来。她不说话,也不摸猫,只把饭倒进碗里,然后坐着发呆。她死后第七天,来了个外乡人,说是她弟弟。他一句话没说,拎着箱子走了。那只玳瑁猫追了半里路,直到人影消失才停下。
吴万勋一口气写了三页,中间没停。手酸了甩两下继续写。窗外天黑了,屋里光线变暗。他点起煤油灯,火苗跳了一下,稳住了。灯光昏黄,照在纸上,字看得清。
写完最后一个句号,他靠在椅背上闭眼休息。耳边还在响刚才写字的声音。他知道这些文字一时不会被人看到,也许很久都不会。但他明白,只要写下来,它们就在那儿了。
第二天一早,他醒来第一件事是洗脸。井边水桶盛满水,水面映出他的脸:眼睛浮肿,下巴有胡茬。昨晚睡不好,梦里全是笔尖划纸的声音,还有井边女人哼的歌,调子模糊,却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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