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二狗心动,犹豫不决(1/2)
赵二狗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手里拿着半块干馍。太阳快落山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没动,也没抬头,但耳朵听着路上的声音。
有两个女人从坡上走下来,一边走一边说话。
“听说了吗?万勋那本书又印了五千本。”
“是啊,县里的书店都摆在门口了。”
“他弟弟的超市也要开新店了,在李家屯租好了地。”
“还有他妹妹,‘万织坊’现在天天有人来拍照,外村的姑娘都想学手艺。”
这些话一句句传进赵二狗的耳朵。他咬了一口馍,很硬,难嚼。他慢慢咽下去,喉咙像堵了东西。剩下的半块被他捏在手心,攥成一团。
他看向吴家的方向。那边院墙上挂着彩旗,晾绳上系着红布条,风一吹就晃。那是为超市开业准备的,看着特别亮,刺眼。他眯了下眼,扭过头。
地上有他的影子。瘦,肩膀耸着,脖子往前伸,像个偷东西被发现的野狗。他看了会儿,觉得这影子不像人。他自己也不像个人。三十岁了,没工作,没家庭,连条狗都不如——狗还能看门,他只会惹事。
早上他在砖窑边抽烟,听见几个工人吃饭时聊天。一个说:“人家吴万勋写书出名,靠的是本事。咱们种地打工,哪个不是靠力气吃饭?就怕那种懒骨头,啥都不干还嫌命苦。”
那人没提他名字,他知道说的是自己。
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把干馍扔进草堆。他不想再坐了,走得很快,脚踢起一溜灰。他沿着田埂往村外走,走到废弃的砖窑前才停下。
窑洞塌了一半,墙皮掉了,露出黑乎乎的砖缝。他以前藏东西的地方还在。他蹲下,伸手进去摸,掏出一个没喝完的玻璃瓶,标签烂了,只剩半截字:白——酒。
他拧开盖子闻了闻,一股呛人的味,混着灰尘和霉味。他没喝,手停在半空。这个瓶子他用过好几次,砸过王瘸子家的窗户,也灌醉过自己。每次闹事前,他都要先喝一口,让心里那股火更旺。
可今天他不想喝。
他看着瓶底剩下的酒,颜色发黄,像泡过锈水。他手一歪,酒倒在地上,渗进土里。泥土变深色,一会儿就干了。
他小声说:“要是……我也试着做点正事呢?”
说完他就愣住了,左右看看。没人。只有风吹过窑洞口,呜呜响。他松了口气,又有点失望。没人听见也好。这话要是传出去,全村人都要笑死。赵二狗想改过?做梦吧。
他蹲在地上,手指抠着土,一下一下划着。划了个“人”字,歪歪扭扭的。写完一看,不像,就用手掌抹掉了。
他想起吴万勋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厉害。小时候穷,穿补丁裤子,他爹也不懂他写的啥。村里人笑话他“装文化人”,连他亲弟都说“写那些纸能当饭吃?”可他一直写,十年八年没停。现在呢?书卖到县城去了,老师都拿他的文章给学生讲。
他凭啥不行?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另一个声音就压上来:你偷过稿子,撕过人家本子,还在超市闹过事。派出所记着你的名字。你现在说你要“做人”,谁信?哪个老板敢用你?哪个村干部肯听你说?
他又想起昨天在供销社门口看到的一幕。吴万强站在台阶上发传单,笑着跟人打招呼。一个老太太接过传单,顺手塞给他一把花生。他说:“婶,这我不能要。”老太太拍他胳膊:“拿着!你哥写书给咱村长脸,你开店方便大家,该吃!”两人笑成一片。
那种笑,他没见过。也不是没见过,是别人从来不那样对他笑。他走过路,小孩躲着跑;他进小卖部,老板立马盯货架;他开口说话,人都低头绕着走。好像他一张嘴就要骗钱、打架、惹祸。
他真的就这样了?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指节粗,指甲缝里有黑泥,虎口有道疤,是早年打群架留下的。这手干过坏事,但它也能干活。他记得十五岁那年,跟着叔父去县里扛水泥,一天搬三百袋,腰差点断,但工钱结得实。那时他以为自己能靠力气吃饭。后来叔父卷款跑了,他没拿到最后半个月工资,回来就破罐子破摔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要是有人拉一把,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他把空瓶子放在地上,埋进半截土里。风吹过来,碎草打转。他坐着不动,背靠着断墙,膝盖支着下巴。
他不怕累。他怕的是没人信他。
就像现在,他哪怕真想去超市找吴万强,说“让我干点杂活,不要工钱,先试试”,人家会怎么想?肯定防贼一样防着他。说不定还没进门就被轰出来了。
他闭上眼。阳光晒在脸上,热一阵冷一阵。脑子里乱得很。一会儿想着自己穿着干净衣服站在柜台后收钱,村民点头叫他“赵哥”;一会儿又梦见自己跪地求人原谅,人家转身就走,背后全是骂声。
他睁开眼,喘了口气。
他知道这是胡思乱想。可这念头一旦生出来,就像野草,踩不死,烧不完。
他慢慢站起来,拍掉屁股上的土。窑洞前的地面上,那个被抹掉的“人”字旁边,又写了新字:“工”。笔画很轻,像是试探。写完他又犹豫,抬起脚蹭过去,“工”字没了。
他站着,望着远处的田野。稻子绿油油的,风一吹,一层层翻过去。一条小路穿过田间,通向村子。路上没人,只有一只麻雀蹦跳着找食。
他走了三十年这条路。每一步都是他自己踩出来的。可现在,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迈。
他摸了摸口袋,掏出半包皱巴巴的烟,抽出一根叼嘴里,没点。他不想抽。点了也是浪费。
他把烟放回去,转身朝窑洞深处看了一眼。那里黑,什么都没有。他以前觉得,那就是他的归宿——躲在暗处,谁也别想看清他,他也懒得看人。
可今天,他有点不想回去了。
他站在原地,脚动不了。他知道自己该走,可又像在等什么。等一句话?等一个人?还是等自己心里那个声音再说一遍:你也可以做个正经人?
没有声音。
只有风吹过耳边,带着泥土和青苗的味道。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影子。这次,它没那么歪了。
天黑了。
月亮升起来,挂在槐树枝杈间,像一枚银币。村里的灯陆续亮了,昏黄的光照在地上,一块一块的。狗叫了几声,又停了。远处传来电视声,大概是哪家孩子在看新闻,断断续续飘来几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赵二狗还站在窑洞前,没动。
他忽然弯腰,捡起一块碎瓦片,在墙根的浮土上写字。这一回他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像要把字刻进地里。
“人”。
写完退后半步看着。还是歪的,撇捺不对称,像条瘸腿的人。但他没擦。
他又写第二个字:“工”。
第三个字:“活”。
三个字排成一行,歪歪扭扭,但连起来有了意思——人要活,就得做工。
他盯着这三个字,很久,忽然咧了下嘴,像是笑,又像是哭。嘴角动了一下,就僵住了。
他想起小时候母亲说过的话:“人活着,不怕穷,不怕苦,就怕被人指着脊梁骨说‘这人没救了’。”那时他不懂,现在懂了。他就是那个“没救了”的人。
可他真的没救了吗?
他抬头看夜空。星星不多,云低,月亮时隐时现。他忽然想起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他也站在这里,手里攥着从吴万勋家菜园翻墙偷来的两根黄瓜。那天晚上,他听见吴万勋在屋里大声读自己写的文章,声音清亮,带着激动。他在墙外蹲着,啃黄瓜,听那些他听不懂的词句,心里竟有些羡慕——不是羡慕黄瓜,而是羡慕那个人,能在灯下坐着,写下别人愿意听的话。
那时他十六岁,还不算太坏。
后来呢?
后来他开始喝酒,打架,被人叫“二流子”。先是逃学、偷鸡摸狗,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偷电线、拆铁轨螺栓,最严重一次,撬了村小学办公室,抱走一台旧电脑卖掉。事情败露后,校长报警,派出所来了人,他躲进山沟三天,饿得啃树皮,最后是父亲亲自把他从岩洞里揪出来,一路拖回家,打得满地打滚。
那一晚,父亲坐在门槛上抽了一整夜的烟,一句话没说。第二天早上,他看见父亲眼眶塌了,背也驼了。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只是丢了自己的脸,也丢了全家的脸。
可他改了吗?
没有。
他反而更狠了。越是被人嫌弃,就越要证明自己确实“坏到底”。他砸过村委会牌子,撕过扶贫公示栏,还在一次酒后冲进吴万勋家院子,烧了人家晾在外面的手稿。警察来抓他时,他哈哈大笑:“你们抓啊!反正我就是个废物!”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
自那以后,村里人见他像见瘟神。连他亲妹妹出嫁,婆家都特意叮嘱:“你哥别让他来席上坐,免得冲了喜气。”
他没去。
他一个人蹲在砖窑里,喝了一整瓶白酒,喝到最后抱着脑袋嚎啕大哭,像一头受伤的狼。
而现在,十年过去了。吴万勋成名了,弟弟开超市,妹妹搞作坊,一家子风光无限。而他赵二狗,还是那个坐在村口啃干馍、满脸尘土的烂人。
可为什么,偏偏今晚,他会冒出那样的念头?
——要是我也试着做点正事呢?
他不知道这念头从哪儿来。也许是从那两个女人的闲话里钻出来的,也许是那句“靠力气吃饭”的话戳中了他,又或许,只是因为今天的太阳太斜,照得他心里某个角落突然亮了一下。
他缓缓蹲下,手指轻轻抚过地上那三个字。土已经干了,字迹边缘起了细小的裂纹。他忽然想,如果这些字能站起来走路说话,它们会不会也被嫌弃?也会被人绕着走?
他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腿。
他决定走回去。
不是回窑洞,是回村。
他沿着田埂慢慢往回走,脚步比来时沉,却稳。路过玉米地时,他停下来,摘了一片叶子,卷成筒,叼在嘴里。没有火,也不点,就这么含着,像叼着一根烟。
村口的老槐树还在那儿,影子缩回树根下。他走过时,看见树洞里塞着几张废纸,抽出来一看,是吴万强发的传单,上面印着新开超市的名字:“便民生活馆”,地址、电话、营业时间,清清楚楚。背面还有一行小字:“本店优先录用本村困难户及返乡青年,有意者请联系吴经理。”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把传单折好,塞进衣兜。
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几家院子。有户人家正在吃饭,门开着,桌上摆着热菜。一个小男孩端着碗走出来倒汤,看见他,手一抖,碗差点掉了。孩子妈赶紧出来拉人:“快进来!别在外头站着!”门“砰”地关上了。
赵二狗没停步,也没回头。
他知道他们怕他。
可他也知道,他不能再让他们一直这么怕下去了。
他走到自家老屋前。房子塌了半边,屋顶漏雨,墙角长满草。他娘三年前去世,葬在后山。爹去年冬天摔跤,腿瘸了,住进了镇上的养老院,临走前托人带话:“别来找我,我没你这个儿子。”
他站在门口,没进去。钥匙早丢了,门也锁不上。他靠着门框坐下,从兜里掏出那半包烟,终于抽出一根,用打火机点着。
火光一闪,照亮他半张脸。颧骨高,眼窝深,胡子拉碴,嘴唇干裂。他吸了一口,烟雾从鼻孔喷出,散在夜风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娘总说:“二狗啊,你眼睛长得好,清亮亮的,将来一定有出息。”那时他信了,以为自己真能出息。他成绩不算好,但也不差,尤其作文,语文老师常拿他的本子当范文读。有一次,他写《我的理想》,说想当一名记者,去大城市采访好人好事。老师当着全班念完,带头鼓掌,同学们也都看着他笑。
那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被人真心实意地鼓掌。
后来他辍学,混社会,打架喝酒,渐渐忘了那个叫“赵二狗”的少年,也忘了那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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