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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全国严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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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司的人直接放话了,谁敢在这个案子上动手脚,一并拿下。”

“啧啧,看来陛下是动真格的了。”

兴华十五年七月,林枫签署了《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的紧急通告》。

这份通告的内容极其强硬:

第一,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卖人口、制毒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判处。

情节特别恶劣者,适用死刑,不设年龄下限。

第二,对未满十六周岁但实施了上述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普通未成年犯的减轻处罚条款,视同成年人审理判决。

第三,对包庇、纵容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并追究刑责。

第四,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打”专项行动,由监察司和各地公安机关联合执行。

通告发布的当天,林枫在乾清宫召见了林一和司法部尚书。

“朕知道,有人会觉得朕太狠了。”林枫开门见山地说,“十六岁的孩子,判十年,有人会说朕不近人情。”

“但朕告诉你们,对恶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那些被欺负、被打、被杀的无辜百姓,他们的仇怨,谁来还?”

林一沉默不语。

司法部尚书低着头,不敢接话。

林枫继续说:“朕不管什么‘他还是个孩子’这种屁话。”

“他敢拿刀捅人,他就是个罪犯。罪犯就该受惩罚。年龄不是挡箭牌。”

“朕要你们做到三点。”

“第一,办案要快。证据确凿的,从抓捕到审判,一个月之内必须结案。”

“第二,量刑要准。该重的重,该轻的轻,不能因为严打就搞扩大化。”

“第三,也是最要紧的一点,不许搞冤假错案。”

“朕宁可有漏网的,也不许有无辜的。你们听明白了吗?”

“臣等遵旨!”

严打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展开。

北京、南京、广州、武汉、成都……每一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都张贴着《紧急通告》的告示。

巡逻的警察比平时多了三倍,监察司的便衣混在人群中,密切注视着每一个角落。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那些平日里在街头游荡、寻衅滋事的混混们,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的躲回了老家,有的老老实实去找了工作,有的干脆跑到派出所自首,不是为了悔过,而是为了争取宽大处理。

但严打并不是简单地抓人了事。

林枫很清楚,光靠打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那些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之所以成为混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经事可做。

没有技能、没有学历、没有工作意愿,整天无所事事,自然就容易惹是生非。

于是,在严打的同时,林枫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劳动教养学校”——简称“劳教学”。

劳教学校的招生对象很明确:那些没有犯罪但经常惹事的不良青少年,以及刑满释放但仍需监管的前科人员。

他们被强制送入劳教学校,接受为期六个月到两年的教育和劳动训练。

学校开设文化课、法律课和职业技能课,白天学习,下午劳动,晚上进行思想教育。

林枫对劳教学校的定位是:“让他们学会一门手艺,学会遵纪守法,学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一批劳教学校开学时,全国共收容了约四万名学员。

其中大部分是街头混混,也有一些是轻微违法但不够判刑的青少年。

他们在学校里学习木工、瓦工、电工、焊工、烹饪、园艺等实用技能。

学期结束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以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并由学校推荐就业。

对于那些实在不愿学、不愿干、只想躺平的,劳教学校也不会无限期地留着他们。

学期结束后,他们会被释放,回归社会。

但他们的档案上会留下记录,今后在求职、贷款、申请营业执照等方面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他们选择在家躺平,社会低保也能养活他们——只是活得没什么滋味罢了。

林枫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了一句话:“朕不指望所有人都成为栋梁。”

“但朕绝不允许任何人成为社会的毒瘤。你不想干活,可以。你躺在家里吃低保,朕养你。”

“但你出来祸害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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