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孜孜不倦的快递攻势(2/2)
“啥意思?”老王把面咽下去。
张伟在旁边解释:“叔,就是您店关门那段时间,不赚也得花的钱。
房租、水电、必须交的税费,这些。
您要是店里雇了人,留守工资也算,设备折旧也能算。”
“那我这四十七天要是正常开着,能挣的钱呢?”老王问。
宋贵:“不赔。所以赔偿金大概不会很多。”
老王沉默了几秒,低头搅面汤。
“那......大概能有多少?”
宋贵在纸上列了几行。
“一万左右。”
“这是按法律口径能站住脚的必要经常性费用。”
老王盯着那个数字,嘴角抽了一下。
宋贵看了看他。
“很少是吧。”
老王点了点头。
他那家店开了有些年头了,每天的流水都很稳定。
宋贵咧嘴一笑。
“所以,我还有另一套法子。”
“这案子里可还少了一个人。”
张伟想了想:“宋哥,你说的是博物馆?”
“对喽,咱们得主张连带赔偿,第一步是让市监局把这笔钱赔了,坐实这件事。”
......
赔偿申请递上去,第二天市监局法制科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宋律师,材料收到了,局里很重视,正在走内部审批流程。”
“行,你们加急啊。”
然后五个工作日,一点动静都没有。
宋贵让张伟去趟市监局窗口,问一下受理通知书出了没有。
张伟回来说,窗口说材料还在审核,让再等等。
宋贵点了点头,当天晚上打开电脑,写了份《履行法定职责催告函》,打印、盖章、装信封。
第二天一早交到邮政柜台,EMS,收件人写的是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局长本人的名字。
张伟看着快递单号:“宋哥,你寄局长啊?”
“不寄局长寄谁?”宋贵把回执联贴到案卷里,“《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两个月,一天都不能多。我现在寄的是催告函,不是起诉状,先礼后兵。”
张伟明白了:“所以您从今天开始天天寄?”
“什么叫天天寄,”宋贵纠正他,“叫每工作日一递。周末人家休息,咱们也得讲道理。”
于是接下来两周,平安区市监局收发室每天上午九点半准时收到一份来自宋贵律师的EMS。
内容一样,盖章位置一样,唯一变化的是信封右上角手写的一行小字:
“第X次催告,距法定答复期限还剩Y天。”
收发室大姐第三天就认识这个件了,直接给法制科打电话:“宋律师的快递又来了。”
法制科接电话的人上周已经给宋贵打过两次电话。
一次说在走流程,一次说领导出差了。
宋贵每次都很客气,说好好好,不着急,你们慢慢走。
然后第二天快递照到。
这人怎么这么倔啊。
到了第十天,宋贵除了EMS之外。
又往区纪委寄了一份《关于刘金福冒用他人名义投诉的情况反映》。
附了法院调取的后台实名认证截图、十二张12345工单编号清单、以及刘金福在博物馆的任职信息。
在宋贵孜孜不倦的快递攻势下,市监局法制科的电话终于换了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