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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蛊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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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念之回了城,去见谢灵玉。

谢灵玉的伤好了一些,能坐起来了。

她朝姜念之微微笑着,“念之,你来了,你都知道了?”

姜念之问:“谢灵玉,她们为什么要杀你?

“因为细仆。”

“或者说是世仆。”

“我在江南时便注意到了这群人,江南的世仆很多,藏得也很深,而岭南……几乎把买卖世仆摆到了明面上,我一直在搜集证据,前不久,清稽司和兵部的人下来配合清田,她们生怕我借此做些什么,于是直接动手,想灭了我的口。”

姜念之问:“你引我来,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谢灵玉说:“放归世仆。”

简简单单四个字,在姜念之心里激起惊涛骇浪。

她顿了顿,看着谢灵玉,认真地说:“释仆不是小事,是实打实的国事,足以和清田相提并论。”

释仆不是清田。

清田获利颇丰,牵涉各方利益,一旦开始,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停不下来,李昭上位后朝中势力洗牌,她大封武勋,这群人没有多少土地,与朝中文官的联系并不紧密,互相防范,于是清田进行得更加顺利了。

而释仆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却不能得到多少好处,反而还会得罪很多人。

“你以为我不知道世仆的存在?不知道江南的世仆很多?”

江南的世仆是最多的,常有仕宦之家,僮仆千人。

朝廷不允许私蓄官仆,理论上来说,所有人都是良民。

官宦、商人想雇人为自己做事,可以和别人签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契约,也有五十年的长契,签了契,只是雇工,不是仆从。

若主家苛待,双方可前往官府,说明缘由,再交一笔钱,便可废除契约。

朝廷并不支持永契,也就是所谓的卖身契,但民间无法禁止。

一旦签下永契,就成了世仆,子孙累世,不得脱籍,被买下的不止签下契书的人,还有她的子孙后代。

世仆的来源有两种。

一种是买,种地的收益远不及经商,辛劳一年只能换来一点糊口的粮食,旱灾、水灾、蝗灾、雪灾,随便遇上一样,地里减产,颗粒无收,活不下去了,只能自卖,得签卖身契,从此成了彻彻底底的仆人。

律法虽不承认,但朝廷早已默许,还为这一类人专开了一类户籍,名为贱籍。

一种是主动投靠,虽不必签卖身契,身份上还是良民,但实质上属于世仆,土地并入主家,自己也成了家仆,不许随便出走,子孙世代都得给主家干活,参加科举、婚嫁这种大事也得主家点头后才能做。

江南自古便是繁盛之地,土地肥沃、人口稠密,大安共有十三省,江南面积不大,却需要承担大安四分之一的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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