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解约/采访(1/2)
电话挂了。曹珩把手机从耳边拿开,看了陈燕一眼。陈燕没说话,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曹珩也端起自己的杯子,把剩下的酒一口气喝完,酒液从喉咙滑下去,凉丝丝的。
“老曹,陈科长那边怎么说的?”陈燕放下酒杯。
“他说可以操作。只要我们内部先动起来,他那边可以先把口子松开,后面再补材料。”
陈燕点了点头。“那你还等什么?”
曹珩坐直了,拿起茶几上的手机。翻到公司副总陈永杰的号码,拨了过去。
“永杰,你明天一早把《新梁祝》的演员合同重新拟一份。女一换成董洁。其他条款不变。”
陈永杰那边顿了一下。“曹总,杨蜜那边还没解约呢。万一她告我们违约?”
“告就告。违约金她告赢了拿得到,她告得赢吗?我们先换人,先把戏拍起来。其他的,后面再说。你照我说的做。”他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
手机突然又亮了。他拿起来看,是陈永杰发来的消息:“曹总,杨蜜的合同还没处理,直接换人真的会有法律风险。您确定要这么做?”
他回了二个字:“确定。”
翌日,早上八点,长沙。
湖南时代明星的传真机吐出第一页纸的时候,行政部的文员正在接水。纸页上印着荣信达的抬头,措辞是法务部门连夜拟定的。传真机的指示灯闪了一下,第二页出来了。
北京,荣信达公司。
李晓婉到办公室的时候,桌上的传真机已经堆了厚厚一沓纸。她没来得及脱外套,拿起第一页扫了一眼,脸色沉了下去。
“这曹珩是什么意思?说解约就解约?”
她拍了一下桌子,拿起座机拨了法务的号码。
“你来我办公室一趟。马上。”
挂了电话,她又翻了一遍那份解约书。措辞很正式,援引了合同条款,理由是“因乙方艺人杨蜜近期负面舆论,导致项目形象严重受损”,后面还跟了一句“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她把那几页纸摔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
门被敲了两下,法务推门进来。李晓婉把那几页纸推过去。“你看看。强制解约。说杨蜜形象受损,导致项目受损,要换人,还要保留索赔权。他们凭什么?合同里哪一条写了舆论影响可以作为解约依据?”
法务拿起那几页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放下。“李总,合同里确实没有这条。但演艺合同的特殊性就在这里,艺人的公众形象本身就是合同履行的基础。
如果艺人形象严重受损,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对方。这不是稳赢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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