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又遇搞事佬(1/1)
电话机也响了好几次,有几个是上午去试工的工人打来的,说试工成功了,谢谢程老板介绍;还有几个是工业区其他厂的老板,听说这家新开的中介公司效率高、收费低,便打电话过来询问有没有合适的工人。
偶尔还有招工的老板亲自上门来要人。一个做电子组装的小老板骑着摩托车过来,急急忙忙地冲进店里,说产线上缺了五个焊锡工,明天就要上工,问他能不能找到人。程宇翻出登记表,手指比着名单一个一个地往下找,然后拿起电话,当场联系了那些登记过、有焊锡经验的求职者,三言两语就把事情敲定了。当天下午,他就通过这种方式招走了一批人,五个焊锡工,三个组装工,两个包装工,一共十个人,分别送到了三家不同的工厂。
程宇收得不多,每人一百块介绍费,十个人就是一千块。加上上午那八个人里头又有两个通过试工被正式录用了,补交了介绍费,加起来一共收了一千来块。他把钞票一张一张地数好,用橡皮筋捆好,放进抽屉里,和昨天那笔一千六放在一起。抽屉合上的时候,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那叠钞票不算厚,但每一张都是他自已用本事和诚意挣来的,没有坑蒙拐骗,没有克扣抽成,干干净净,踏踏实实。
林萍萍站在旁边,看到了这一幕。她看着程宇低着头数钱时脸上那个认真而满足的表情,看着他额头上还没擦干的汗珠,看着他把每一张钞票都捋平了才放进抽屉的细致动作,嘴角弯了起来,弯得格外好看。那笑容里有骄傲,有欣慰,有某种她自已都没意识到的温柔和甜蜜。她忽然觉得,这间二十来平米的小店,比厂里那间宽敞明亮的大车间,更让她觉得踏实和温暖。
两人一直忙到了天黑,店里的日光灯管把门外那片水泥地照得雪白。程宇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八点半了,窗外的工业区大道上,路灯已经亮了起来,桔黄色的光晕在夜色里连成一条长长的光带。
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陈秀兰见程宇心情不错,便收拾了东西,拎着那个花布挎包先下班了。店里又只剩下程宇和林萍萍两个人,日光灯管嗡嗡地响着,把白板上的招工信息照得清清楚楚。
马路对面的大排档开始热闹起来,烧烤架上青烟缭绕,空气里飘来孜然和炭火的焦香。程宇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然后把登记表归好档,把桌面收拾干净,关上灯,拉下卷帘门,锁好,转过身对林萍萍说:“今天辛苦你了。走,我请你吃大餐,去镇上那家海鲜酒楼,你想吃什么随便点。”
林萍萍却摇了摇头,挽住了他的胳膊,动作自然而亲昵,像是在做一件已经练习了很多遍的事情。她的手指轻轻搭在他的肘弯里,隔着薄薄的衬衫布料,能感受到她指尖的温度。她抬起头,笑着对他说,语气里带着几分撒娇的认真和几分会过日子的精明:“省点钱。你刚开公司,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别大手大脚的。就吃个炒米粉好了,我知道工业区后头那条街,有家炒米粉特别好吃,才三块钱一份,还送一碗紫菜汤。”
程宇低头看了看她挽在自已胳膊上的手,心里涌起一阵暖意。那暖意不像金敏给他带来的那种汹涌滚烫的冲击,而是一种更温和、更绵长、更像是春夜里细密雨丝打在脸上的感觉。他笑着伸出手,一把揽住了她的细腰,把她往自已身边拉了拉,手掌贴在她的腰侧,隔着那件鹅黄色的碎花连衣裙,能感受到她腰肢柔软的弧度和隐隐的体温。他的动作比以前大胆了不少,但并没有让她觉得不适,反而让她觉得安心而踏实。
“好,听你的。”他说。
两人有说有笑,沿着工业区大道慢慢往夜市街走去。夜风带着初夏的潮热拂过脸颊,路边的大排档灯火通明,光膀子的工人们围坐在塑料凳上喝啤酒划拳,烧烤摊上的炭火噼啪作响,炸鸡架的油锅滋滋冒着泡。林萍萍挽着他的胳膊,走路的时候偶尔会不小心蹭到他的肩膀,每次蹭到,她就抿嘴笑一下,往他身边又靠了靠。两个人就这样缓缓地步入了夜市街,融入了那片烟火人间。
炒米粉的摊子支在夜市街中段的一棵大榕树下,树干上扯着一根电线,挂着个光秃秃的灯泡,昏黄的光晕把摊子笼罩在一片暖融融的氛围里。铁皮炉子上的大铁锅冒着白气,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湖南人,光着膀子,肩膀上搭着条分不清原来颜色的毛巾,手里的锅铲在铁锅上叮叮当当地翻飞,米粉在滚油里发出滋啦滋啦的响声,酱油沿着锅边淋下去,激起一团焦香的白烟。
程宇和林萍萍坐在一张摇摇晃晃的折叠桌前,面前各摆着一盘炒米粉,盘子是那种搪瓷的,磕掉了几块瓷,露出底下黑色的铁胎。林萍萍那盘加了鸡蛋和火腿肠,程宇那盘只加了豆芽和青菜,旁边还放着一碟老板赠送的酸豆角。两人吃得起劲,筷子在盘子里来回扒拉,偶尔抬头相视一笑,嘴角沾着亮晶晶的油光。林萍萍嫌热,把碎花连衣裙的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两截白生生的胳膊,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泡下亮晶晶的,像是缀了一层碎钻。
“好吃不?”程宇把自已盘里仅有的几片火腿肠夹到她盘子里,动作自然得像是做了无数遍。
“好吃。”林萍萍也不客气,夹起一片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比我厂里食堂的好吃多了,食堂那个炒粉,油都不舍得放,干巴巴的跟嚼纸箱子似的。”
程宇被她逗笑了,正想说点什么,忽然感觉身后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几句含糊不清的吆喝。他回头一看,只见七八个混混模样的人从夜市街那头晃了过来,领头的是个剃着板寸头、穿着花衬衫的瘦高个,走路的姿势一摇三晃,像是踩在棉花上。他手里拎着个啤酒瓶,瓶底还剩小半瓶啤酒,随着他走路的节奏来回晃荡。他身后跟着的几个小弟,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叼着烟,有的胳膊上纹着歪歪扭扭的青龙,一看就是刚从工业区某个大排档喝完了酒出来找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