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拜托,扮演魔王超酷的好嘛?(1/2)
将修格姆斯变化成角马后,林克也就骑着新的马王回到了学院牧场。
而看到林克骑着角马平安归来,夏洛特也是有些失望。
她还以为林克得被马王整治一顿呢。
结果没想到这马王竟然如此没用,让林克用了不到两时就收服了!
好的这匹马王踢断了三个魔法骑士的肋骨,拒绝了十五位魔法骑士的收服呢?
真是个废物!
话虽如此,但夏洛特还是装着一副笑脸去祝贺林克收服良驹,同时还带来了一个身穿白色礼服的金发英俊青年。
而看到这人,林克也是愣了一下,因为这人他认识。
正是被学院广大师生学院五十年难得一遇的魔法天才,在风神行省被无数百姓誉为风神之子,不败的白银之剑,贡多林湖的王子,当代诺罗夫大公的次子,哈维尔·诺罗夫爵士!
林克对于他有着很深的印象。
毕竟他在辍学之前,就在学院里听过不少有关于这位贵公子的传。
这可是被无数同龄女生视作梦中情人的存在,相貌英俊,魔法天赋惊人,还有着高贵的出身,甚至还有传言,当代诺罗夫大公对自己平庸的长子并不喜爱,于是便有意废长立幼,立哈维尔这个次子为自己的继承人。
而哈维尔本人就算无法继承诺罗夫大公的爵位,以他的资质和受宠程度,将来也至少能被赐封子爵,获封一座人口上万的优质封地。
这在学院不少贵族千金眼里,属于是妥妥的优质股,所以主动追求哈维尔的人都不少。
但对于现在的林克而言,更让他注意的是哈维尔的那头坐骑。
一匹传有着纯正巨龙龙血的龙鳞马!
哪怕体内龙血已经相当稀薄了,但论起品质来也不是火山龙蜥那两头龙兽能比得上的。
毕竟龙之间亦有差距。
沐浴了巨龙之血的龙裔和只是继承了飞龙之血的龙兽,那辈份就跟叔叔跟孙子差不多。
自己要是杀了,龙符咒和马符咒都能再进化一个层次吧?
看着哈维尔骑来的龙鳞马,林克心中不由如此想到。
而这股恶意的视线也让哈维尔胯下龙鳞马感受到了不安,下意识的挪动蹄子不敢往前走。
哈维尔作为骑手,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坐骑的情绪,立即抚摸着那满是鳞片的脖子以作安抚。
“乖乖……”
哈维尔一边安抚着龙鳞马,一边向林克露出了恰到好处的微笑。
“林克男爵,还请不要再瞪着我的波尔娜了,她胆子,经不住你这位屠龙者的吓。”
“我可算不得什么屠龙者,只是看到好马就有些忍不住,抱歉了。”林克微微颔首道。
自从他在丰饶城的魔兽之乱中,以一敌二斩杀了两头火山龙蜥后,不明真相的普通百姓就给林克冠上了屠龙者的称号。
而且传的还挺广。
这让收回了恶之一面,理智重新恢复正常的林克感到有些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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