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法官与律师(2/2)
“林总,久仰。”
林青和他握了握手:“张律师客气了。”
他转身打开旁边的柜子:“两位先坐一坐,我为你们泡一壶茶。”
“不用这么麻烦了林总,又没外人,喝点白水也是可以的。”赖驰宇坐在了一旁。
林青往茶壶里冲好了开水:“没想到赖总的消息这么灵通,我这事情才刚一天,你就知道了。”
“谛光那边的动静搞得那么大,我想不知道都难啊。”
赖驰宇拿出了手机,上面是一个人给他发的消息。
可见,他也在谛光那边安排了自己的人。
“林总你看,这件事情是赖明一早就设计好的。
光睿那七个专利,全都是在上个月突击申请的,目的就是为了卡你。”
“不过没事,我已经替你带来律师了。”
“张律师虽然不是我们集团那支法务团队的首席,但也算好手了,替我打赢过好几场知识产权的诉讼官司。”
林青闻言,看向那位头发花白的张律师。
张律师打开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从里面拿出了一份文件:
“林总,我研究了一下这个案子。”
“光睿科技的专利的确是有问题的,他的很多专利技术点实际上都是行业公知,只要我们能证明这一点,官司就可以赢。”
他说着,把文件递给了林青。
文件上面写的是案例分析,每一页都标注了索引号,关键信息还用荧光笔标记出来了。
一目了然。
林青接过来翻看了两页,忽然问道:“张律师,你觉得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哪里?”
张律师明显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林青还会提问自己,但很快他就回答道:
“关键点就在于怎么证明技术点的公知性。”
“那你准备怎么证明?”林青又问。
“可以通过检索公开文献、行业标准、还有同类产品的技术白皮书。”
张律师回答得从容不迫:“只要我们能找到足够多的证据,以此来证明这些所谓的专利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被行业公开使用和记载过了。”
“只要这样,他们的专利就会变得无效,我们就可以胜诉。”
林青点了点头:“没错,但是我还有一个疑问。”
“林总但说无妨。”
“如果对方主张,虽然技术本身是公知的,但是他们的‘特定组合方式’是独创的,你又该怎么辩论?”
林青这么一问,就立刻让张律师的眉头皱起来了。
技术公知是一方面,但排列组合就是另一方面了。
就好比面粉本来是用来吃的,这是大家的公知。
但是如果面粉和空气充分混合,形成可燃性粉尘气溶胶,遇到明火之后,就会瞬间剧烈燃烧、急速膨胀。
从而产生爆炸冲击波。
这与公知知识组合成专属方案并不冲突,但的确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张律师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那我们就去证明,这种组合方式也是行业的常规做法。”
“或者说,我们证明他们这种组合没办法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张律师,作为一个律师,你这么说的依据是什么?”
林青这时候好像是法官一样,每一句的询问都踩在了关键点上。
张律师这次回答的没有犹豫,直接道:“我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关于‘创造性’的判断标准。”
“如果组合方式只是简单叠加,没有产生协同效应,就不具备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