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菠萝哥(1/2)
江城的酒吧有好几家,最出名的当属江畔酒吧,顾名思义,就是坐落在江边的,场地开阔,是喝酒蹦迪、尽情嗨皮的好去处。
也有好几家适合坐下来聊天听歌的清吧,但对高哲这群年轻人来说,清吧显然不是首选。
叶一弦从没进过酒吧。在她的印象里,那种地方乱得很,这种乱不只是人声嘈杂的乱,还有人际关系也乱。
这一点陆远可以打包票作证,真的很乱。
他曾亲眼见过一个年轻女孩喝醉后直接躺在舞池中央,然后一群男的像闻到血腥味的狼一样围上去动手动脚。
后来怎样了?
陆远也不清楚,反正没传出什么负面新闻,说不定人家姑娘还乐在其中呢。
原则上,陆远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去那种地方,但跟自己一起去就另当别论了。
出门娱乐,和信得过的朋友待在一块,会相对安全。
今晚做东的是陆远和高哲的初中同学,名叫李维康。这家伙初中毕业就辍学了,跟着家里的亲戚去了南洋做生意,几乎只有过年才回来一趟。
他剃了个寸头,却全染成了黄色,远看就像头顶扣了半个菠萝,所以大家都叫他“菠萝哥”。
除了这头标志性的菠萝,他最扎眼的就是满耳朵的耳环,不只是耳垂,几乎整个耳朵轮廓都打了一圈,在酒吧灯光的映照下,那些金属环闪闪发亮,非常惹眼。
不过必须提一句,他读初中的时候可不是这副模样。那时候他人比较瘦,留了个蘑菇头,虽然也挺好动,但无非是贪玩罢了,远没有现在这身充满狠戾的气质。
前世陆远和许灵静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他。当时知道他在南洋做生意,具体做什么不得而知,但能看出赚了不少钱,婚礼上还送了陆远很丰厚的贺礼。
然而陆远结婚一年后,他就进去了,好像判了二十多年。
他和陆远、高哲关系铁,除了初中时一块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二人会分早餐给他吃。
少年时的兄弟情就是这么纯粹。愿意把一个包子掰成两半跟你分着吃的人,那一定是真兄弟。
陆远四个人一块开车过来的。叶一弦还是穿着白天那一身,已经很漂亮了;王青玉则打扮得时髦,扎了两个丸子头,走的是可爱路线。
酒吧门口已经人头攒动,几个身材高大的西装男守在入口,来者都要确认身份。
平时没这么严格,几乎来者不拒。但过年期间客流量太大,不可能让人一窝蜂地涌进去。
和西装男沟通后才知道,今晚江畔酒吧的最低消费是五千。
设这个门槛,一来是为了控制人数,真要是全放进去,发生踩踏事故都没法救;
二来酒吧请了一支据说有点名气的乐队来驻唱,出场费不低,不设最低消费的话,恐怕连乐队的出场费都收不回来。
菠萝哥已经提前开好了卡座,陆远打了个电话对上号,一行人就顺利进入了酒吧。
酒吧里音乐震耳欲聋,舞台上一支打扮时髦的乐队正在尽情输出,台下舞池里不乏俊男靓女扭腰起舞。
这里的气氛和别处截然不同。不少女生穿得相当大胆暴露,叶一弦看得有些不自在,下意识掖了掖自己的羽绒服外套,抓住了陆远的手。
陆远笑了笑,凑到她耳边说:“别担心,他们玩他们的,我们玩我们的,你跟着我就行。”
“好!”
叶一弦点点头,刻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初来乍到的新手。
她倒不是怕什么,只是不太喜欢这种场合,太吵,也太乱了,让她难以适从。
相比之下,王青玉倒是一点都不觉得不适,反而有点小兴奋,迫不及待地拉着高哲要去舞池蹦迪。
结果被高哲一把拎了回来,严肃道:“先去见朋友,等会儿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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