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0章 那我们现在,还有什么退路?(1/2)
杨柳稍作停顿,继续说道:关于‘自主创新’的说法。
李青岩团队在集团任职多年,核心研发周期正是他们在职期间。
大量技术特征,与我方受保护专利、未公开商业秘密高度重合,重合点并非行业通用基础技术,而是我们投入数亿研发成本、耗时多年打磨的独家方案。
相同的巧合,不可能连续出现在多项核心模块上。
“至于赔偿金额,” 杨柳抬眼看向台下,相关诉求已经写进诉状,后续法院送达文书后,信息会依法公开。
这个数额,不是意气之争。
它的计算依据,包含我方因侵权遭受的利润损失、对方侵权获利,以及集团为维权付出的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合理开支。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诉讼,向整个行业传递信号:技术创新值得尊重,窃取成果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记者快速记录,第二位科技媒体记者立刻起身追问:杨总监,之前王洲总在公开采访中态度偏缓和,市场普遍解读为集团默许李青岩创业。
现在突然起诉,是否存在集团内部策略转向?
是不是双方曾经尝试过私下和解,谈判破裂才走到诉讼这一步?
这个问题直击舆论最关心的矛盾点。
台下不少人屏住呼吸,等着他的回答。
杨柳淡淡开口:王洲总此前的表态,是出于对人才的基本尊重,不等于放弃集团合法权利。
商业谈判有多种可能性,但前提是对方正视侵权事实。
在多次沟通中,对方始终否认侵权,持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侵权行为没有任何停止迹象。
既然协商无法解决,我们只能选择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本次诉讼,是集团经过审慎评估后的决定,内部意见统一。
不存在临时策略反转,所有取证工作早已稳步推进。
又一名记者举手:李青岩的公司马上要启动 IPO,这场诉讼会不会直接卡住他们上市进程?
您是否预判过,如果胜诉,会对国内科创行业人才流动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诉讼本身会由法院依法审理裁判,我无法预判案件结果,更不能预判对方上市计划。”
杨柳语气平稳,我们的诉求只针对侵权行为本身。
正常的人才流动,行业一直鼓励。
员工离职之后,依靠自身在行业积累的通用经验创业,法律予以保护。
但不能带走原单位保密技术、不能盗用专利成果。
人才自由和知识产权保护,二者并不冲突。
真正健康的科创环境,恰恰需要守住这条底线。
一连串问题接踵而至,围绕证据细节、专利覆盖范围、后续是否还有其他追责、会不会发起财产保全等方向不断抛出。
杨柳应对从容,该明确的立场毫不含糊,涉及庭审细节、尚未公开的材料,则严谨守住边界,不做过度披露。
发布会接近尾声,杨柳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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