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千伏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调度数据网络设备之2。(2/2)
网络的可用率要求不小于99.99%。
注意:端到端是指在本工程所建IP网上的IP包端导端传送。
3.3.设备技术要求。
3.3.1.硬件: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使全新的设备,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接口的兼容性,主要设备能在不中断通信的情况下,可带电进行所有板卡的插拨操作。
卖方提供的设备要选用高质量的元器件,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设备长时间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3.3.2.软件。
软件模块化结构:
卖方必须保证任何软件模块的维修和更换都不影响其他软件模块,软件具有容错能力。
故障监视和诊断:
软件能及时发现故障并发出告警,能够自动恢复系统,不影响任何已建立的业务连接。
兼容性及升级:
设备不同时期软件版本应能向下兼容,软件版本容易升级,并且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网络的性能与运行。
卖方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并且该软件应是经过测试正式推出的,其可靠性、稳定性经过严格验证了的商用版本。
应提供各有效软件版本的清单,功能的描述,对各种协议的支持,以及对硬件平台(处理器、内存等)的要求。
应提供各软件版本与硬件模块对应关系。
卖方应承诺5年内免费更新软件版,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
3.3.3.互操作性。
卖方应详细说明与其他厂家产品的互连、互通程度和能力。
卖方应说明各种设备端口与其他设备的互通能力与保证。
卖方应说明其设备支持的各种协议与其他设备的互通能力与保证。
3.3.4.管理要求。
设备应至少支持SNMP网管协议与RMON故障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和安全管理。
可与网管中心配合完成。
应提供设备支持网络管理和控制的机制,包括存储/上载配置、诊断、升级、状态报告、异常情况报告及控制等。
卖方应列明设备的安全措施。
卖方应说明从其设备各种结构上可得到的管理信息。
3.3.5.连接线缆。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连接线缆应满足招标人现场安装条件和距离要求。
安装条件将在合同谈判或设计网络会议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