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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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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俩人在外头天南地北地玩了好些日子,傅宁则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人带野了,整个人像是漂浮在云端。

正月初四,三亚

陆斐时戴着墨镜躺在遮阳伞下晒日光浴,又从包里拿了防晒霜,在傅宁则趴在沙滩上感受绵软的沙子时,往手心挤满了防晒霜,在他背上轻揉,然后把他埋进沙子里,只剩一个头。

他们并排坐在沙滩上看着落日的金光从海边一直洒落到他们身上,最后笼罩住整个城市。

晚上,陆斐时穿着一条花裤衩,在海边吹着晚风十指紧扣,赤脚踩在绵软的沙滩里,等着海浪时不时拍打过来,然后傅宁则嘴里被人塞了一块烤鱿鱼。

正月初五,三亚

陆斐时弄来了一搜游轮,在海上开了个party,傅宁则头一次发现陆斐时这个人他社牛到能和一船的陌生人玩到一起,嗨到他第二天根本起不来。

一船人在海上漂了三天,歌舞升平、纸醉金迷、花了几百万……

正月初八,伦敦

陆斐时差点买了一条街。

逛吃、逛吃、逛吃……买了好多衣服和零食。

傅宁则穿着一件黑色大衣,左手右手拎满了袋子,里面全是俩人的衣服,陆斐时走在前面,举着手机调整好镜头内的风景。

“看这里。”

傅宁则循声望去,正好卡在镜头画面内。

陆斐时看着打印出来的照片,不满道:“你笑一笑呀。”

“你帮我拍一张。”

陆斐时拎着袋子就这么随意的靠在商店门口,领口大衣敞怀,围巾慵懒地挂着。

然而等他看到傅宁则拍的照片后差点给自己叫个救护车,他可能终于找到傅宁则的缺点了,拍的照片像鬼片。

正月初十,芬兰

陆斐时和傅宁则穿着大棉袄在风雪夜住进了伊格洛村玻璃屋顶度假村酒店,一擡头就能看到北极光。

但是陆斐时不太满意,他租了一辆狗拉雪橇,和傅宁则一起穿着大棉袄和雪鞋,坐在雪橇里,在冰雪夜里去追北极光。

极光在黑暗里炫彩,或红或绿的光芒突然涌现,像是轻纱拂过玻璃窗,灵动轻巧,神秘浪漫又而幻彩。

陆斐时在外面搭了一个帐篷,点着篝火,他们两个人坐在雪地的坐垫上互相靠着,陆斐时拍了很多照片,打算全部藏进他们的秘密花园相册。

陆斐时低头的瞬间,眼尾突然被人吻住,他一擡头,傅宁则的吻又落到他脸颊上,最后落在他的唇上。

极致的光彩变换间,黑色的人影相拥相吻,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正月十三

陆斐时拉着傅宁则去爬了雪山,最后将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插在雪山最高的山顶上,浪漫不死。

皑皑雪场,陆斐时穿着件红色的冲锋衣,如骄阳般热烈,他踩在滑雪板上,傅宁则在他旁边同样是一件红色冲锋衣,戴着护膝护镜,浑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

冲下去的一瞬间,雪花打落在脸上,飘飘洒洒间雪花冰凉,但傅宁则总觉得他那颗心跳的越发火热。

他循规蹈矩了三十年,很少玩这种激烈的运动,在而立之年尽数被陆斐时推翻,换了一种新的活法。

“傅宁则……”

陆斐时站在雪坡的那头朝他招了招手,他手里举着一支红色玫瑰插在地上。

傅宁则勾了勾唇角,当即滑了下去,在临近那支玫瑰时俯了下身,掌心对准那支玫瑰,终于……牢牢握住,就像是攥紧了独属于他的小玫瑰。

他围着陆斐时转了个圈,最后停靠在他身边,眼含笑意。

正月十五

他们又回到了国内,在最灵验的寺庙挂了同心锁,又求了两串平安的佛珠戴在手腕,红尘滚滚,菩萨低眉,香火蔓延。

乌镇的元宵节是最热闹的,小桥流水,满街的彩灯亮如白昼,西栅老街、水上集市,各种各样的彩灯仿佛穿梭千年而来。

俩人坐在手工店里,亲手用纸糊了一盏花灯,描绘上喜欢的色彩,陆斐时左手提着花灯,右手牵着傅宁则,把整条街都逛了个遍,最后又做船游了一趟水路。

满河的花灯飘飘荡荡,几乎不见河面。

陆斐时划着桨,但是他又不会操控,船只歪歪扭扭地不停碰撞到两侧的岸边,最后还是傅宁则接过了他手里的船桨,行驶回了正路。

正月十八

天阴,无事,睡了一天。

正月十九

雨天,依旧无事。

坐在民宿酒店的落地窗前听了一天的雨声,看着雨点渐渐如珍珠大,又渐渐如米粒小。

正月二十二

他们去了草原,换了当地的少数民族服饰,头顶着沉甸甸的一圈银饰,紫色的花纹袍看起来格外有异域风情。

陆斐时拎了拎他的衣角,在傅宁则眼前转了一圈,最后两手一摊,“我穿着好看吗?”

“好看。”

傅宁则回答的很诚实。

但是他的拍照技术实在令人发指。

陆斐时看了他几眼,默默将相机从他手里抽回来,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让傅宁则碰他的宝贝相机。

傍晚时,陆斐时拉着他翻身上了一匹红棕马,俩人一直骑马玩到了天黑,就躺在草原上看星星。

但是头上的银饰实在是太沉了,陆斐时只好摘下银饰放在肚子上,沉甸甸的压得他还有点喘不过气来。

“星星真好看。”

“以后我们的小孩就叫星星好不好?它一定是最漂亮的星星。”

“好……”

正月二十七,宁夏沙漠

沙漠的落日也是极尽美感,陆斐时在当地买了一辆火红色的越野摩托,戴着通红的头盔,傅宁则坐在后座,环住他的腰。

刹那间浑身的肾上腺素都在飙升,傅宁则贴近前面人的后背,浓郁的玫瑰花香犹如满身的荷尔蒙无处释放。

第二天,陆斐时大概是玩腻了摩托,又租了一辆骆驼,从一日看尽长安花,变成了慢悠悠摇晃。

正月底,京城

傅宁则的穿衣已经完全换了一种风格,越发趋近于陆斐时那种放荡不羁的乱穿风,原本沉稳的气质逐渐被同化“堕落”。

“最后一站。”

傅宁则牵着陆斐时的手,陆斐时眼睛上蒙着一条蓝色条纹领带,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完全由傅宁则带着他。

“我们去哪?”

“这么神秘的吗?”陆斐时笑笑。

傅宁则竟然也学会玩这种神神秘秘的,陆斐时弯了弯唇角,小心翼翼地听着他指挥,带着满心期待。

傅宁则说“擡脚”就擡脚,傅宁则说“上台阶”就迈台阶,乖巧地简直不像他本人,直到耳边传来一阵阵喧哗的乐点声,他才皱了眉。

“这什么地方?”

难道是音乐会?

不对,音乐会没有这么嘈杂。

傅宁则道:“马上你就知道了,是你喜欢的地方。”

耳中的乐点声越发逼近,夹杂着狂欢的声音,陆斐时脚步顿了一下,听着这氛围好像有些耳熟。

领带绑的不是很严实,所以陆斐时还能感受到周围四散来的彩色灯光,他咽了咽口水,转身就想跑,却被人堵得严严实实的。

“来都来了。”

随着话音落下,陆斐时眼睛上的领带被人摘了下来,眼前哄闹的场景实在是过分眼熟,男男女女还在舞池狂欢,吧台前坐着不少人正端着酒杯撩骚,欢笑声四面八方夹杂而来。

曲蔚的这个破酒吧,居然还没倒闭,现在他要倒霉了……

“喜欢吗?”傅宁则微微一笑。

陆斐时讪笑一声,整个人像仓鼠一样缩在傅宁则身边,连头都不敢擡,不知道还以为他第一次来这种花花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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