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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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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斐时今儿穿了件翻领单排扣卡其色风衣搭配着歪带的鸭舌帽,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看起来有几分英伦街头风的感觉。

傅宁则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在穿搭方面还是很有天分。

“过来,先把早餐吃了,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

“来了。”

陆斐时毫不客气地坐在餐桌前,有家里的阿姨推着餐车过来摆好餐具。

“徐姨,你手艺真好。”

陆斐时埋头吃菜的同时不忘朝徐姨送去一个夸夸的眼神。

徐姨被他逗得直乐。

吃了饭,傅宁则正好换了衣服从楼上下来,他倒是也穿了一件同样卡其色的风衣,和陆斐时身上那件颜色相近。

出了别墅,傅宁则这才看到陆斐时开过来的那辆车。

凯迪拉克DeVille第二代。

车身又长又宽,极其霸气的老爷车,颜色墨绿,车头是镀铬进气格栅和四圆形车灯,车尾则是火箭造型的尾鳍,车身流畅,浑身散发着贵族气息。

甚至连车牌号都是京牌最靠前的那几位数字。

这辆车现在的市面上已经停售了,简而言之,现在能拥有这辆车的人非富即贵。

这车……三十万恐怕只能买个零件吧?

只是此刻的车后座铺满鲜花,满满当当的几乎没有空隙,稍一走近便是扑面而来的花香,极致浪漫主义色彩,艳丽夺目。

陆斐时亲自打开副驾驶的车门。

这辆车的主副驾驶座椅是连在一起的软皮长椅,陆斐时关上车门,侧过身系上傅宁则的安全带。

雪白的脖颈暴露在眼前,傅宁则忍不住吸了一口气,淡淡的玫瑰花香,比车后座那些不知名、乱七八糟的花香好闻的多。

“傅总,要不要来首音乐?”

“你喜欢什么歌?”

“我不听歌。”

陆斐时无奈地打开音响,随即选了一首,舒缓的歌曲流淌出来,他笑道:“音乐洗涤人的灵魂。”

然而傅宁则的视线却盯上了上面悬挂的一个小鹿玩偶吊坠,晃来晃去,很是吸引人的注意。

“小鹿?”

“嗯,我在呢。”

陆斐时专心开车,随口应了一声。

傅宁则听见他搭腔,忍不住抿唇轻笑一声,此小鹿非彼小陆。

陆斐时听见他笑才扭过头来,正巧看到傅宁则直盯着那只小鹿吊坠看,趁着等红灯的功夫,他直接解了下来。

“送你啦。”

傅宁则手里被强行塞了一只软绵绵的小鹿吊坠玩偶,个头不大,他一只手就能握住,软绵绵的,捏的极舒服。

他扯了扯小鹿的角,又捏了捏小鹿的脸,最后拆开手机壳,把小鹿吊坠系在手机壳的孔上,再次乱捏一通。

周六的街道上没有什么车辆往来,两侧种满漂亮的银杏树向外无线延展开,金黄的落叶铺满整条路,有环卫工人正在打扫。

墨绿色的凯迪拉克向前驶去,车后座爆满的鲜花吸引了路过的所有行人的目光,陆斐时戴着墨镜,唇角尽是笑意。

等红灯的过程中,不断有人向这边投来目光,不仅是那辆已经停售的老爷车、也不仅仅是车后座铺满的鲜花、还有驾驶座上那位车主。

傅宁则偏过目光看了一眼,一时间有些移不开眼。

陆斐时、鲜花、豪车。

加起来简直是迷人的要死。

浑身的魅力根本无处安放。

即便他的副驾驶没坐着傅宁则,恐怕那些大胆的oga也不敢鼓足勇气来要联系方式,这种人根本不是普通人能肖想得到的。

“你这辆车哪里来的?”

傅宁则终于发出内心的疑问。

这辆车他家里也收藏着一辆蓝色的,但陆斐时家境普通,并不像是能拥有这种车的人,难道又是白夫人给他的?

“跟人借的。”

确实是借的。

这车可是他外公的宝贝,不过自然是比不过外公的宝贝外孙更金贵。

他甚至花了三十一万八换了几个零件,现在汽车停售,零件实在是不好找。

“好看吗?”

陆斐时扬了扬笑。

恰巧吹来一阵风,车身系着的花边丝带飘起来,陆斐时却比风更加肆意自由,也比车后满目的鲜花更加迷人。

“好看。”

人比车好看。

陆斐时笑笑,很快将车开到郊外一家漂亮的公园前,温和的风拂过,陆斐时十分绅士地替傅宁则开了车门。

俩人刚下车就看见远远的有人走了过来。

任宇早就等待多时了,看见他的那一刻,急忙冲了过来,送过来一个大大的熊抱。

“师……弟……”

不等他抱着陆斐时就被人挡下。

傅宁则如同一阵风般快速地挡住了这个拥抱,站在任宇面前。

任宇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人,身量修长,乌黑的碎发错落有致,相貌冷峻中透露着疏离而矜贵的气质,眼神冷若冰霜,只写着三个字——不好惹。

任宇咽了咽口水。

“这位是?男朋友。”

任宇自顾自地便将傅宁则的身份猜出来了。

“没想到啊,你居然偷摸找了这么帅的男朋友,真不赖。但是他……是alpha?”

任宇还有些奇怪。

他记得学弟也是alpha,没想到也找了一个alpha。

陆斐时讪笑一声。

没有承认,也没有拒绝。

鬼知道他和傅宁则现在算是什么关系。

不过要是让任宇知道眼前这位就是学校里传的神乎其技的傅宁则,恐怕眼珠子都要惊掉了。

但凡和这些沾点边谁不认识傅宁则,他们学校的学生挤破脑袋都想进时代科技,奈何时代科技门槛极高。

就算傅宁则本人也出身于京大,对于京大的学生也丝毫没有手软的时候。

这个人,根本走不通后门。

人称——冷血无情阎王爷。

傅宁则的大名几乎没有不知道的,傅宁则的长相也几乎是人尽皆知,但这位任宇师兄不爱上网,估计是只闻其名,未见过其人。

“你叫他宁宁好了。”

陆斐时弯了弯唇角。

任宇这才跟傅宁则握了一下手,毫不客气喊了一声“宁宁”。

傅宁则抽了抽嘴角,对这种称呼有些无语,但还是任由陆斐时这般介绍。

“师弟,我的好师弟!师兄这次一定好好请你吃饭,我还给你带了一件礼物,上次我工作室有人送了一幅钻石画,特好看。”

任宇搬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里面卷着钻石画和它的一些用料,看得陆斐时无语不止。

这家伙是没耐心玩不了这个,才拿给他处理的吧。

陆斐时也是同样热情地握住任宇的手,激动道:“师兄,别客气,我的论文就靠你了。”

他的导师是学院出了名的严苛,不知道卡过多少人,任宇算是其中毕业最顺利的人了。

所以当任宇找到他拍婚纱照时,陆斐时一口就答应下来了,甚至借了豪车做道具。

很快不远处从阳光下走过来一位穿着白色婚纱的美女姐姐,发丝透着金光,提着裙摆过来的那一刻,裙子都在闪烁在着光辉。

妆容精致,面容温和漂亮,上来挽住任宇的手,看到陆斐时眼底露出一抹短暂的惊艳。

她很热情,自信大方。

“小陆师弟,我是任宇的妻子,我叫叶菲菲。”

“嫂子好。”

陆斐时忍不住打量了这位美女,再一次忍不住感叹任宇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读书时任宇几乎整天泡实验室,黑白格子衬衫、黑框眼镜,再配上胡子拉碴,和凌乱的发丝,一直单身到研二。

突然某一天去书店时就碰到了眼前这位学妹,学妹喜欢任宇,倒追了一个星期,就追到手了。

任宇也很喜欢学妹,俩人处的火热,一毕业就宣布了领证的好消息,本打算毕业旅行回来就结婚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急着拍婚纱照。

陆斐时打开他的行李箱,里面放着各种道具,连手捧花什么的他都准备好了,完全按照任宇发给他的照片风格来的。

他布置好背景,便开始准备拍摄,不过目前阳光不够凉,于是他拿出来早就准备好的打光板。

“傅……帮忙举一下反光板。”

到嘴边的名字,陆斐时硬是咽了回去。

傅宁则不情不愿地接过反光板,板着脸沉声道:“我没有名字吗?”

“那……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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