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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江湖归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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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十五载春秋如指间流沙,悄然而逝。

自外公百年之后,芍药便收拾行囊,离开了桃源村。

她以项念云之名,踏遍山河,悬壶济世,一手金针渡厄,一剂汤药回春,与西南巫医寒香并称于世,成了江湖人交口称赞的医界绝代双姝。

只是无论走得多远,每年秋深,她总会雷打不动地回到桃源村。

这一年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更加寒凉。

漫山的桃树落尽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在秋风中静静伫立。

项念云提着食盒,踩着满地金黄的落叶,一步步走向桃林深处的两座孤坟。

食盒里是她亲手做的桃花糕,还是当年母亲教她的方子,甜而不腻,带着淡淡的桃花香。

刚踏入桃林,她的脚步便顿住了。

坟前,早已立着一抹红衣。

那抹红,像深秋里一簇燃烧的霞,给这片萧瑟的桃林添上了唯一的亮色。

女子背对着她,身形依旧窈窕,长发用一根简单的木簪挽着,风拂过,扬起几缕银丝,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红姨!”项念云惊喜地唤道。

红衣身影蓦然回首,指尖不经意地拭去了眼角未干的泪痕。

是红袖。

十五载江湖路,她行遍了千山万水,看遍了人间烟火,一生未嫁。

岁月似乎格外厚待这位曾经名动京华的姑娘,她依旧美得惊心动魄,只是眉眼间少了当年的万种风情,多了几分历经世事的温润与平和。

“芍药。”红袖弯起唇角,露出一个温柔的笑。

项念云走上前,将食盒轻轻放在坟前。

两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墓碑上的名字,谁也没有说话,唯听到秋风掠过桃林,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故人的低语。

那些刀光剑影、爱恨情仇、生离死别,都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沉淀成了心底最深的印记。

良久,红袖才轻声开口:“听闻隆城兴隆客栈的瘸腿老板下月要举办一场宴会,遍邀江湖旧友。我想着,这么多年没见了,正好去凑个热闹,说不定能遇到不少故人。你要不要同我一起去?”

隆城。

兴隆客栈。

瘸腿老板。

这几个词在舌尖轻轻咀嚼,项念云的眼中渐渐泛起了笑意。

她点了点头:“好啊,正好我也很久没出远门了。”

两日后,两人收拾妥当,策马北上。

一路晓行夜宿,不日便抵达了隆城脚下。

刚勒住马缰,项念云和红袖便都一愣。

只见城门口排着一条长龙似的队伍,从城门下一直延伸到数里之外,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顺着队伍望过去,一座巍峨高大的城楼拔地而起,青灰色的城墙饱经风霜,却依旧坚不可摧。

城楼之上,刻着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隆城。

城楼两侧,便是绵延万里的长城,如一条沉睡的巨龙,横亘在群山之巅,气势恢宏,撼人心魄。

“自镇北侯坐镇隆城,重修长城,整饬边备,这十几年来,边境再无大的战事。隆城也因此成了北方第一重镇,商旅往来,络绎不绝。”红袖轻叹道,“没想到如今竟繁华到了这般地步。”

两人无奈,只得翻身下马,老老实实地站到了队伍的末尾,只是照这个速度,怕真要等到天黑才能进城。

“两位姐姐,你们是要进城省亲吗?”

一个明快跳脱的声音忽然从路边的柳树上传来。

项念云和红袖循声望去,只见路边一棵老柳树粗壮的横枝上,一个少年正懒洋洋地躺着。

他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嫩绿的柳枝,一个大大的斗笠扣在脸上,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利落的下巴。

看他身形体量,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

红袖和项念云对视一眼,不禁莞尔。

她们一个年近五旬,一个也已三十有五,被这么个半大孩子叫“姐姐”,倒觉得有些新鲜。

少年像是没听到她们的回应,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唉,这城门口啊,天天都是这般光景。好多人千里迢迢赶来,不为做生意,也不为走亲戚,就为了看一眼这巍巍隆城和恢宏长城。你们要是硬着头皮排队,保准得等到月上中天喽。”

项念云走上前,仰头看着树上的少年,笑道:“小兄弟,我们确是要进城赴宴。听你这么说,可是有什么捷径?”

少年闻言,“噌”地一下从树上跃了下来,抬手摘下斗笠,露出一张极为英俊的面庞。

“嘿,你们遇到小爷我,算是找对人了!”少年拍着胸脯,得意洋洋地说,“办法嘛,当然是有的。只是这个……那个……”

他说着,将斗笠翻转过来,两根手指在斗笠边缘搓了搓,意思不言而喻。

项念云被他这副小财迷的样子逗笑了,当即从怀中掏出一锭沉甸甸的金子,轻轻放在了他的斗笠里。

“那就麻烦小兄弟了。”

少年眼睛瞬间亮了,拿起金子,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咬了一口,确认是真的之后,又赶忙用袖子擦了擦牙印,宝贝似的揣进怀里,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无比谄媚:“哎呀,姐姐真是出手阔绰!好说好说,跟我来!”

他转过身,朝着排队的人群大手一挥:“虎子!小胖儿!来生意了,赶紧把你们的位子让出来!”

“好嘞!永安大哥!”

队伍中间,两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立刻从队伍里跑了出来,冲着项念云和红袖招了招手。

就这样,两人轻轻松松地插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些许碎银子就能打发的事,你何必给一锭金子?”红袖看着项念云,低声问道。

项念云望着前面蹦蹦跳跳、正跟两个小孩炫耀金子的少年,眼神温柔,带着一丝怀念:“这孩子性子跳脱,眉眼间有几分故人的影子。看着他,就想起了一些年轻时候的事。”

说话间,便轮到了她们,守城的兵士验过文书,放她们进了城。

一进隆城,扑面而来的便是浓郁的市井气息。

街道宽阔平整,两旁店铺林立,酒旗招展,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车马声,交织成一片热闹的乐章。

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有南来北往的客商,有挎着篮子的妇人,还有挎刀佩剑的江湖豪客,比之当年,繁华了何止十倍。

那个叫杨永安的少年,仿佛认定了项念云这个“大客户”,寸步不离地跟在她们身后,自来熟地指天画地,介绍着隆城的风土人情和名胜古迹,一张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倒也不觉得烦人。

走到一个街角,项念云忽然停下了脚步。

路边,一个老汉正扛着草靶子卖糖葫芦,红彤彤的山楂果裹着晶莹剔透的糖衣,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她怔怔地看着,眼神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那个同样阳光明媚的午后,有人也这样举着一串糖葫芦,笑着递给她。

杨永安心思玲珑,一眼便看出了她的异样。

他二话不说,跑过去买了三串糖葫芦,递了两串给项念云和红袖,自己留了一串,说:“姐姐们请我赚了大钱,这串算我请你们的!剩下这串,我带回去给我娘尝尝。”

红袖看着他,觉得这孩子虽然贪财,心地倒是不坏。

她笑着接过糖葫芦,问道:“小兄弟,向你打听个地方。你知道兴隆客栈怎么走吗?”

杨永安闻言,眼睛瞪得溜圆,嘴里的糖葫芦差点掉下来:“兴隆客栈?姐姐们要去兴隆客栈?那可不就是我家开的嘛!”

他得意地扬了扬下巴:“走,我带你们去!保准抄近路,一会儿就到!”

说着,他便蹦蹦跳跳地在前头引路,七拐八绕,穿过几条热闹的街巷,一座古朴雅致的客栈便出现在眼前。

客栈的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牌匾,写着“兴隆客栈”四个大字。

刚一踏进客栈大门,就听到一个清脆又带着怒气的女声传来:

“杨永安!你死哪里去了!今日你爹宴请天下豪杰,店里忙得脚不沾地,你倒好,一整天不见人影!”

一个穿着青色布裙的妇人,正叉着腰站在柜台前,柳眉倒竖,显然是气坏了。虽然已是中年,但容貌依旧秀丽,依稀可见当年的风姿。

“哎呀,娘,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杨永安缩了缩脖子,把剩下的那串糖葫芦递过去,讨好地说,“您消消气,这是我给您买的糖葫芦。再说了,我可没有瞎玩,我出去赚钱了!”

他说着,得意地从怀里掏出那锭金子,在妇人面前晃了晃。

妇人一把夺过金子,脸色更沉了:“说!这金子哪里来的?是不是又偷鸡摸狗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许拿别人的东西!”

“没有没有!我真没有!”杨永安急忙摆手,指着身后的项念云和红袖,“是这两位姐姐赏我的!我帮她们插队进城,她们给我的酬劳!”

妇人这才抬头,看向门口的两人。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月儿。”项念云轻声唤道,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江月儿浑身一震,手里的金子“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怔怔地看着项念云,又看了看她身边的红袖,眼眶瞬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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